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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第二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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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第二修改稿)根据我校发展的长期规划目标,为切实改善我校职工住房条件,给教职工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学校在新校区拟建设教职工生活园区。为做好职工住宅的报名排队、分配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新校区职工住宅分配的各项工作。 二、报名范围
1、凡2004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的学校正式教职工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集资: (1) 违犯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且未进行纠正者; (2) 学校已同意调出者;
(3) 外出进修和上学期满不愿回学校工作的违约人员; (4) 停薪留职及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正常上班者;
(5) 在校区内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者(指购买或租住公房、房改 房、经济适用房)。
三、积分办法 1、积分标准 基础分:
(1)正厅级(含离退休的正厅级干部和老红军) 50
(2)副厅级(含离退休的副厅级干部)、教授(含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5
1
(3)正处级及享受处级待遇的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处)、副教授(含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0 (4)副处级干部 35
(5)正科级干部、讲师 (含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师 30
(6)副科级干部 25 (6) 科员、助教、高级工 20
(7) 中级工、21年以上的普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