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每日(周)防火巡查记录本
单位名称:
填写时间: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监制
有关要求及填写说明
一、 社会单位应依法开展防火巡查工作,并如实填写该表。其中,消 防
安全重点单位应依法每日防火巡查一次,其他单位至少每周巡查一次。
二、每日防火巡查可结合实际安排多人(或分班次)分别对各部位进行
巡查,每次巡查人员不应少于2人,并如实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也
可按班次填写巡查记录)。巡查时未发现问题在“巡查情况”栏中填写“正
常”,“处置情况”栏不填写;发现存在问题或者故障的,在“巡查情况”
栏中填写“什么部位,描述故障情况”,并在“处置情况”栏中填写“当场
处置或报修情况”。
三、每日巡查结束后,所有巡查人及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队单位不涉及的巡查项目可在该栏中填写“不涉及”或划“/”。
四、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写《建筑消
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五、本记录每月一本,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单位每日(周)防火巡查记录表
年 月 日 时
续表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