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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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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高教研究》 2008年第4期(总第89期)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孙 琪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4)
摘要:高等教育评估是以高等教育为对象,依据教育目标,利用一切可行的技术与手段,系统
地收集信息,并对教育效果给予价值上的判断,为做出决策、优化教育提供根据的过程。我国高等
教育评估现状有了较大改观,理论研究也取得较大进展,但是也要看到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
足,并对其进行思考、分析,期望评估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关键词:高等教育评估;不足;对策
高等教育评估作为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高等教育 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教育评估可以有多种模式,有
‘
估。对不同类型的高校,应有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
而不是一根指挥棒。高校教育评估要体现分美指导
的原则,要让各类高校协调发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 要求。通过实践来进行深入的研究,逐步形成中国 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和制度。
一
政府主导型的,有社会监督型的,有学校自主型的,
还有这三种模式相互结合的。我国高等学校自 1985年开展评估工作以来,始终遵循“以评促改,以
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并
于1990年国家颁布了《普通高等教育评估暂行规 定》,自此各方面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有力地推 动了高校的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加大了地方和中 央主管部门对教学工作的投入,成效十分显著。 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一
、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行为化倾向的高等教育评估
次从法律上规定了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律地位,高等 教育评估有了法律保障。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现状有
了较大改观,理论研究也取得较大进展,但是我们也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呈现出明显的行政行为特
征,高等教育评估成为政府行使政府职权的途径。 我国就是政府主导型的,美国是社会监督型的,英国 则是高校内部质量保障和学校外部质量监督相结合 型的。各级政府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占主体地 位,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是评估的主体,学校是被 评估和监督的对象;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是国 家及其管理部门组织的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
估时依靠的社会力量,处于从属地位;学术机构和社
要看到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其进行
思考、分析,期望能对现实的评估工作做出理智判 断、理性思考和独特创新。
不同类型学校的教育评估以不同类型高校现实
为依据,在实施教育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的
实际开展教育评估。不同类型学校的办学条件、组 织机构、管理方式、教育质量水平各不相同。实施教
会团体参加教育评估只是一种补充。所有评估结果
都是针对高等学校的,评估成为约束和规范高等学 校发展的力量和手段,而对教育主管部门没有任何
实质性的影响。因此,评估功能局限于监督与管理 的单一化和狭隘化。教育评估也就演变成各级人民 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一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对 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的
育评估在考虑不同类型学校共性的同时,应根据不
同类型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评估指标、评估
标准,采用不同的评估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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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种具体行政行为。这样,就引起了一些高校及某 评者引向只关心评价的结果或结论,而忽视或忘掉 些领导对评估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甚至消极对待,
了改进工作、提高质量更为重要的方面,即只顾局部 将评估工作看作是政府部门和上级机构强加给自己
而忘全局,重过去而轻未来。(3)引起被评者和评 的行政性例行检查任务,存在着应付检查的心理行 价者的对立情绪。由于评价者可能会因某种情感、 为。有的高校并不从办学实际出发,存有对评估结 情绪等原因使评价结论与被评者实际产生偏差,而 论盲目攀高的心态,这与其促进高等教育教学持续 被评者也会猜疑评价者的不公或偏袒,对评价的结 健康发展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其消极影响表现为 论不认可——对自己的评价结论不认可或对他人的 以下几方面:(1)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越来越体现出 评价结论不认可。(4)容易使被评者之间产生隔
与时代特征的不相适应性;(2)独家控制评估权,缺 阂,互不服气,互相猜疑,闹矛盾,从而产生消极情绪 乏相互监督和竞争的机制,相对降低了评估的客观 和怠工心理。(5)容易引发不正当行为的产生。
公正性;(3)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既宏观管理又微 (五J社会中介机构势力单薄。作用力不大
观操作,抑制了高校的主动性和灵活性等;(4)难以 高等教育评估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空间问题。 推进高等教育评估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中介行为的产生是基于行为主体的托付,中介机构
(二)高等教育评价指标体系趋于标准化 要开展活动必须受法人的委托。而目前高等学校主
各大学都有不同的学科发展优势或侧重点,不 动提交的委托几乎没有,依附于政府机构建立起来 同类型的大学因学科要求不同,其课程内容、教学方
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已体现出对政府工作安排的依 法以及相应的设备要求也会大不相同。高等学校评
附性。要逐步增强社会中介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 估的“标准”过于一致,不免会影响到大学的发展方 性,取决于政府进一步转变管理模式,取决于社会中
向和特色。1999年扩招后,高校的办学主体、层次、 介机构进一步壮大力量和提高评估水平,取决于高
机制急剧变化,已形成公办与民办、高职与普通、综 等学校自身对社会评估机构的自觉认同与积极参 合与单科、研究与教学型院校并存的格局,而很多评 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进一步为评估中介机构 估方案却未能体现这一特点,不同起点、层次的学校
开展评估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当前教育主管部门
用一个标准衡量不仅有违水平评估的宗旨,也影响
组织开展工作性评估和决策性评估,满足不了社会
评估的科学与公平。同时由于评估体系的导向性和 公众对大学评估的信息需求,由此所产生的需求市
权威性,将会使高等学校为“达标”而放弃“特色”, 场必然会刺激市场供给,涌现的诸种大学排名就是
长此下去,就会出现因过于强调一致,而忽略各校的
对这一市场需求的回应。现在的问题不是支持不支 个性;过于细致,面面俱到,而忽略出色、特色等 持,而是迅速培育起几个有权威、有影响、有水平的
问题。
评估项目和评估机构,以正本清源。
(三)高等教育评估理论相对滞后
(六)高等教育评估结果的利用问题
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领域的研究时间较短,
评估报告是一个建构过程,反映评估者与被评
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评估理论体系,而且由于我
估者之间关于所评项目的定位、现状等方面如何评
国高教评估基本上是从国外移植过来的,在高教评 价的磋商与对话。对于评估报告要灵活地采用适当
估理论研究上,主要是宣传、介绍国外评估的理论和
方式进行发布,一种是将报告全文公布于众;另一种 方法,未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教评估理论体系,更 是只向被访机构提供详细报告,而对外界只提供报 谈不上高教评估理论研究的超前性,因此,高教评估 告的摘要。要注意的是,虽然“许多国家政府开始 工作缺乏足够的理论指导。
赋予评估以第二重功能,即将评估结果与财政拨款
(四)评估的负作用
相结合,以期可以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部分弥
从评价的实践来看,以分等、奖惩为目的的评 补经费短缺的状况”,但在中国目前不宜在质量评
价,其消极作用较大。(1)过分地直接地涉及个人 估结果与政府资助之间建立直接的线性函数关系, 利害关系,容易引起被评者心理不安、焦虑和恐惧,
不宜在全国范围内仓促进行所谓的办学效益评估。
如果评价稍有不符合实际之处,则会引起被评者心 即便如此,基于绩效评估建立起高等教育发展的动 理骚动,甚至产生逆反心理和抵触行为。(2)把被
态监控系统和预警系统,还是成为了高等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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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质量保障的重要发展方向。为此,要发展一个连 估机构之间关于评估权力的冲突,高等学校与政府、
贯的政策来管理绩效,并综合运用多种绩效管理机 制。这种多元的绩效管理机制既指向实施绩效管理
评估机构之间关于评估主导权的冲突,林林总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