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与经信局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汇编
经信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非治违”文件精神,在全系统范围内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各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实现跨越发展、冲刺全国百强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煤矿生产企业、民爆公司、市直规模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重点打击各种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煤矿
重点打击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技改、扩能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停产整顿期间未经验收组织生产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边生产、边建设和边技改的;
(4)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违反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或被兼并煤矿未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擅自生产的;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矿井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不轮流现场跟班带班、不与工人同下同上,技术管理负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煤矿安全管理和井下从业人员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违反国务院446号令规定,存在重大隐患未进行停产整顿仍在组织生产的;
(7)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完善、不可靠以及“一通三防”措施不落实的,瓦斯抽放系统使用不正常,压风自救系统设施不齐全和防治水制度不落实的;
(8)未认真开展瓦斯治理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达不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的。
(二)民爆物品
(1)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的;
(2)非法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3)仓库安全距离不够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三)市直规模企业、商场、超市
(1)无证、无照或证照超过有效期仍从事安全生产的;
(2)未经过消防审核、消防安全距离不达标、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占用消火栓、安全疏散通道封闭等消防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3)隐患排查不彻底、治理措施不到位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5)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的;
(6)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执行领导值班制度的;
(7)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不落实的;
(8)违反操作规程的;
(9)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证书、特殊从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企业员工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
(10)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或将建设项目违规发包的;
(11)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的。
三、工作步骤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本系统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到1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安全执法、治理活动查出的突出问题,针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6月至11月底)。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排查,实施专项整治。要求做到“四个一律”:一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三是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四是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检查督导阶段(12月)。局各联点小组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防止专项行动流于形式,对工作不落实、行动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要责令“补课”,并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落实贯彻执行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庄书记、罗市长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化推进、打击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抓注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方法与手段,注重工作实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现场处罚和行政处罚,同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经停产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规范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黑板报、标语、专栏等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企业,要向社会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发[XX]40号、鄂政发[XX]81号、省政府令第339号等文件规章的规定,强化企业法人“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责任,对打击不力、各种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企业,要严格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要依法从重处罚。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全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局其他班子成员和安全联点小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并确定一名联络员,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报送打非治违资料信息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方案、季度小结、统计报表和信息。
经信局教育整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主线,以工作创新为动力,以开展教育整顿、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宣传为手段,不断加强经信局机关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机关工作者新形象,实现在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在机关效能上有新提高,努力为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确保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转变职能,形成“积极作为、争创一流”,“狠抓落实、提速增效”,“勇于担当、认真负责”,“深入群众、真诚服务”,“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良好作风,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服务观念进一步增强,日常工作效率和提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机关干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1、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效能建设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机关作风“五个不准”规定及《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尤其是通知中列出的十二个方面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并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建设和谐机关。以定期学习日为载体,制定学习计划,加强行政纪律、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党支部集中学习和分组学习活动,年内至少组织八次以上机关集中学习活动。做好对学习记录、出勤情况以及个人学习笔记的不定期检查,全年向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反馈检查结果两次。
3、创新学习形式,充实学习内容,积极营造“讲效能”的良好氛围。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网络建设,丰富信息传输内容,以网络为载体,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做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信息和经验交流材料的报送工作。加强和改进机关调研工作,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调研工作的实效性。
(二)健全各项制度,查摆自身问题。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机关的学习教育、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认真的梳理、规范和完善,注重系统性,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落实去向告知制度、限时办理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的工作纪律。
2、对照《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的通知》所提出的“十二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为民服务、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
3、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的监督机制。一是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项效能建设制度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处理、反馈的详细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机关效能的问题;二是通过对上级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查处相关干部作风和效能问题。
(三)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1、扎实开展集中整顿活动,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坚决做到查摆一件整改一件,对查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狠抓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积极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排处矛盾。本着“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充分发挥网上民声、投诉电话、有奖举报的作用,受理社会各界对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公正地予以处理。
(四)抓好绩效考核,增强考评实效性。
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工作,以评选满意科室活动为载体,抓好对科室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通过量化指标评价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业绩情况,将效能考核与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通过自我评价、组织考评、社会评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效能建设的年度考评工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干部思想道德水平与业务能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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