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应用公允价值的利弊探析【财会实务精品文档】
【摘要】2006年2月15日,我国发布新会计准则,新准则在很多方面均有突破,其间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则是重中之重,但是目前我国推广这种计量属性仍是利弊共存。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应用利弊
一、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主要在四方面有重大改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债务重组方法”、“存货管理办法”、“合并报表”及“公允价值应用”。其中,改革的重中之重非“公允价值应用”莫属,除了在基本准则中定义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外,在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4号固定资产、第5号生物资产、第6号无形资产、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8号资产减值、第9号职工薪酬、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第11号股份支付、第12号债务重组、第14号收入、第16号政府补助、第19号外币折算、第20号企业合并、第21号租赁、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24号套期保值、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共24项中均使用了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的优越性
1.更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
公允价值能够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公允价值则能较准确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其得出的信息能为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2.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企业利润的计算是通过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配比进行的,收入按现行价格计量,而成本、费用按历史成本计量。这样,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的差额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劳动者创造的纯利润,另一部分则是收入和费用计量属性不同造成的价差。对于收入和成本、费用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更科学合理。
3.更符合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通常是指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配比。如果采用历史成本法,收入按公允价值计量,费用则按历史成本进行计量,虽然计量单位都用货币计量,但计量属性存在差异。为了使会计核算符合配比原则,就要求会计核算中推行公允价值计量,这样更能体现会计的相关性、客观性、真实性、一致性、稳健性等原则的要求。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