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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小商品国内物流中心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时间:2011-12-15 21:38:17    下载该word文档

义乌小商品国内物流中心工程设计项目招标

义招(设计)第 20110800032

位:义乌市国内物流中心建设指挥部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位: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期: 2011

义乌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义招(设计)第 20110800032

义乌小商品国内物流中心工程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义乌市国内物流中心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自筹。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义乌市四海大道北侧,浙赣铁路义乌货运站至甬金高速公路徐村互通连接线以西。

2、工程规模:本项目投资约35亿元,总用地面积约为1827321.3平方米(约2740.8亩),其中物流场站用地约1538213.8平方米(约2307.2亩),配套道路用地约289107.5平方米(约433.6亩)。物流地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核五区,即物流商务管理核心(含国内物流信息中心)、物流配载功能区、卸货中转功能区、快递物流功能区、通用仓储功能区、停车功能区等,总建筑面积约2479950平方米(含地下约1000000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

中标单位承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文件实施);方案优化调整;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国内设计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设计单位业绩要求:必须独立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国际物流场站或两个及以上国内物流场站的设计任务,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5  万平方米的新建物流场站。

3、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必须以主设计负责人身份担任并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国际物流场站或两个及以上国内物流场站的设计任务,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5  万平方米的新建物流场站。

注:①、上述23中的完成设计任务是指施工图纸已经通过施工图审查,不需要该设计工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须提供通过施工图审查结果报告的原件。

②、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中必须含有效的文件(如设计合同、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效文件须体现出该业绩工程为国际物流场站(如:设计内容中或使用功能中有海关监管或国检或物流的商品包含进出口的),或有效文件须能体现该工程业绩为国内物流场站。如果无有效文件证明的,可由设行政主管单位开具证明证明该业绩属于国际物流场站或国内物流场站。若未按上述提供证明的,其业绩无效。

③、业绩资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满足上述23中业绩要求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均不能满足上述23中业绩要求的数据和不能反映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名字的,另需业主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单位提供证明;如提交的业绩单位名称与目前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有相关证明(由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和工商行政主管单位提供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其为现投标单位的业绩。

④、未按以上①、②、③、要求提供业绩和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参投条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业绩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装入资格后审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参考资料等)下载时间

2011816起投标人登录义乌招投标监管网资格后审专区下载(网址http://www.ywczjgw.com/down/)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等)。投标人登录用户名:001651,密码:123456

五、设计时限要求:

1、要求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

2、招标人或招标人邀请的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优化及完善(设计方案需修改至有关部门审批通过为止,修改时间按10日历天/每次顺延);

3、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

4、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审查批准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6、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日历天。

六、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地点:义乌市四海大道北侧,浙赣铁路义乌货运站至甬金高速公路徐村互通连接线以西。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八、初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1824日上午10时前

开标时间:2011824日上午10

如招标人在招标答疑(补充)文件中未对初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进行修改,那么该初定时间即为正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位:义乌市国内物流中心建设指挥部 05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5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9-********

第一章 招标项目要求

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义乌小商品国内物流中心工程设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为保证工程优质、按期、高效、安全地建成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项目概况描述

本项目投资约为35亿元,总用地面积为1827321.3平方米2740.8亩),其中物流场站用地1538213.8平方米2307.2亩),配套道路用地289107.5平方米433.6亩)。物流地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核五区,即物流商务管理核心(含国内物流信息中心)、物流配载功能区、卸货中转功能区、快递物流功能区、通用仓储功能区、停车功能区等,总建筑面积约2479950平方米(含地下1000000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

中标单位承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文件实施);方案优化调整;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国内设计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设计单位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业绩:必须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国际物流场站或两个及以上国内物流场站的设计任务,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5 万平方米的新建物流场站。

3、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必须以主设计负责人身份担任并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国际物流场站或两个及以上国内物流场站的设计任务,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5  万平方米的新建物流场站。

注:①、上述23中的完成设计任务是指施工图纸已经通过施工图审查,不需要该设计工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须提供通过施工图审查结果报告的原件。

②、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中必须含有效的文件(如设计合同、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效文件须体现出该业绩工程为国际物流场站(如:设计内容中或使用功能中有海关监管或国检或物流的商品包含进出口的),或有效文件须能体现该工程业绩为国内物流场站。如果无有效文件证明的,可由设行政主管单位开具证明证明该业绩属于国际物流场站或国内物流场站。若未按上述提供证明的,其业绩无效。

③、业绩资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满足上述23中业绩要求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均不能满足上述23中业绩要求的数据和不能反映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名字的,另需业主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单位提供证明;如提交的业绩单位名称与目前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有相关证明(由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和工商行政主管单位提供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其为现投标单位的业绩。

④、未按以上①、②、③、要求提供业绩和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参投条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业绩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装入资格后审文件中。

4.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应配备工程设计所需的建筑、结构、市政、钢结构、给排水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每个专业至少配备2名及以上。

中标单位必须依据招标人的工程进度,及时合理地安排专业人员,做好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

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要求中标人配备其他专业人员的,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无偿配备。

5、涉及到本项目专业工程设计的,设计中标人确实无资格承担或设计中标人委托的相关有资质单位(招标人书面确认)配合不力的,招标人可另行委托其他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费由设计中标人承担。

6、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及完成本工程内容并结合本单位自身情况进行人员安排,人员一旦确定不得变更,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7、投标人应认真、如实地填写投标书的有关内容,如弄虚作假或虚报有关数据,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设计时限要求

1、要求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

2、招标人或招标人邀请的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优化及完善(设计方案需修改至有关部门审批通过为止,修改时间按10日历天/每次顺延);

3、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

4、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审查批准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6、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日历天。

五、设计成果要求

5.1要求设计合理、完善、适应本工程的需要、通用性强又不失个性;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建筑环境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

5.2 设计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简洁大方,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5.3 建筑结构形式应受力合理、安全,在技术上可实施性强;

5.4功能布局合理,分区合理,物流流程明晰,适合本工程运作特点;

5.5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工程造价控制经济合理;

5.6在满足上述各项要求的前提下,设计合理,构思巧妙,独具匠心,富于创意;

5.7设计成果各项内容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六、开标定标会议

必须由投标单位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委托书(参考样本见附件3))参加,如不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项目主设计负责人也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但可不出具法人委托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两部分组成

(一)商务文件(一正三副)

1、投标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

3、授权委托书(附件3);

4、投标承诺书(附件4);

5、投标人认为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二)资格后审文件(复印件一正三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按招标项目要求招标文件第4页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原件一并包入资格后审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施工图审查结果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出项目组成员表及分工计划(附件5);(此表后须附项目主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原件一并包入资格后审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6. 拟任项目主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20113-20115月(原件一并包入资格后审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拟任项目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其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要求如下(证明格式见附件6):

A、社会保险凭证为以下3种形式之一:

1)、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2)、投标人自行到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3)、社保手册

B、社会保险凭证上必须能明确反映出以下4条信息:

1)、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名字

2)、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3)、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所在单位

4)、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20113月至20115月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情况

C、有关投标人选择A条第(1)种或第(2)种形式时的要求:

1)、需在社会保险凭证上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2)、若提供的社会保险凭证不能满足B条要求时,或不在一页纸上(分多页打印)且无法判定属同一人的,需同时由社保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格式参照附件格式自行制作,证明内容必须同时反映B条要求的4项信息。

3)对于不能按时出具社会保险凭证的地区,或在20113月至20115月显示出其资金未到账或部分到账的地区,需由社保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证明格式参照附件格式自行制作,证明内容必须同时反映B条要求的4项信息。

D、有关投标人选择A条第(3)种形式时的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社保手册信息不能满足B条要求的,需由社保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格式参照附件格式自行制作。

E、若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为其分支机构缴纳的,则出具的社会保险凭证需加盖该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相关证明也需由该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出具。该分支机构必须为本次投标人下属的分支机构且无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需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三)装订及包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将视为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作废标处理。

1.商务文件一个外包封,外包封处应注明:

①工程名称:

②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商务文件

④投标人认为其它应注明的标识

2.资格后审文件一个外包封,外包封处应注明:

①工程名称:

②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资格后审文件

④投标人认为其它应注明的标识

注:投标人应在商务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前三名投标人原件待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投标人原件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二、投标报价

1、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投标人自报让利率,且让利率必须大于或等于20%

2、设计中标人设计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设计的整体工程((本工程分期建设,方案阶段按整体项目考虑;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阶段按建设期分期单独计算并支付设计费)为基数(若该工程施工项目分为若干个标段或工程的,则以若干个标段或工程的合计施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下述第4条本项目设计中标人设计费计算主要参数计算,乘以(1-让利率)收取设计服务费

3、上述设计服务费所包含的设计内容为招标范围中所述的和为本项目一切工程设计的设计费,含建筑、市政等专业工程及本工程相关的专业设备、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税费、行政费等所有费用,如需中标人配合套图的费用和所有蓝图提供的费用均包含在上述设计服务费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设计中标人只能按上述设计服务费收取,不得以任何工作原因及内容向招标人收取其他费用。因此各投标人应将所有风险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到让利率中。

4、本项目设计中标人设计费计算主要参数:

1)本项目属建筑工程,按细化类划分主要为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2)本项目工程复杂程度统一按Ⅱ级确定,其调整系数统一按1.0确定;

3)专业调整系数统一按1.0确定。

以上主要参数已确定,设计费结算时不再调整。请各投标人自报让利率时将不属于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的其他工程设计费、实际专业设计调整系数高于1.0的设计费进行综合考虑。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三、招标文件

l、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投标书中充分反映招标的所有要求。

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四、踏勘现场

4.1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如须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的可与招标人联系。

4.2投标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3招标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正

1、投标方需澄清的问题应于 2011 818 1600 时前用招标人提供的用户名登录上传至义乌市招投标监管网资格后审专区。

联系电话:0579——85423970 0571——28958409

2、招标人在开标 3 日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补充或修正将会在义乌市招投标监管网资格后审专区(www.ywczjgw.com/down)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补充或修正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投标人登录用户名:001651,密码:123456)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 贰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 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行: 义乌市工商银行

号: 1208020009049041677

形式:市外投标人用银行汇票(不得使用除银行汇票外的任何形式,如电子汇票等);本市投标人用银行本票。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设计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佰 万元。

履约保证金待缺陷通知期结束后15天内扣除相应违约金后退还(不计息)。

5、投标人如投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设计服务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义乌市建设工程黑名单。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时间和开标时间

1、递交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管理室。

2、初定投标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1 8 24 10 00分前。

3、开标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号开标室。

4、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投标文件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60日历天。

注:如招标人在招标答疑(补充)文件中未对初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进行修改,则该初定时间即为正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八、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一)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额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单位项目主设计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的(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递交二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四)串通投标的;

(五)投标书写不清、难以辨认,或涂改的;

(六)投标书上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要求盖章而未盖章的;

(七)未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

(八)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的、或提供的业绩无效的、或提供的业绩弄虚作假的;

(九)未提供项目主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的或提供的社会保险凭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十)自报让利率小于20%(不含20%)的;

(十一)存在义乌市公共资源办或本工程招标领导小组认定应予废标的其它情形的。

九、开标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开标时,必须由投标单位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委托书(参考样本见附件3))参加,如不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项目主设计负责人也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但可不出具法人委托书。

十、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开标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签到单位、标书、投标保证金受理情况。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名投标人代表现场启封标书,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和监督开标报价情况;

5)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人的业绩进行审查;

6)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会议结束。

十一、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现场评分法,商务分即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

2、以参投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让利率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无效投标人的投标让利率不计入平均值)

3、平均值计算:

有效投标人数为3家时全部计算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数为4—5家时去掉最低让利率并随机抽掉一家后计算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数为6—8家时去掉最低、最高让利率并随机抽掉一家后计算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数为9家及以上时去掉最低、最高让利率并随机抽掉二家后计算平均值;

若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该工程重新组织招标。

4、计算总得分:

总得分= 100 -∣A∣×B×100

说明:A值为投标人让利率减评标基准值

B值为:当A为正数时B=1

A为负数时B=2

十二、定标办法

1.设计中标人的报价让利率即为中标让利率。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选得分最高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在前3名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时,(若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先予排名);若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先予排名的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设计中标人。若发生以下情况,招标人可依据推荐排序依次选择或依法重新招标(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并向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3.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的,或依次决标的中标候选人发生与上述相同情形的;

3.2依序重新确定为设计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与原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之差多于投标保证金的;

3.3决标前招标人对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进行审核,发现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业绩弄虚作假情形的(若发生该类情况不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列入本市黑名单);

3.4在本工程招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中标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的。

4.依序被决标的中标候选人全部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除不可抗力外,业主决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省市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处理。若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5.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公示网址为www.ywczjgw.com)。

6.设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设计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15日内将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三、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设计合同》的重要依据,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如中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或不按投标书中申报的内容签订,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合同经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形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十四、支付方式

本工程分期建设,方案阶段按整体项目考虑;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阶段按建设期分期单独计算并支付设计费。 设计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招标人支付中标单位人民币80万元作为定金;本项目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单位人民币120万元。本期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25%设计费计费额暂: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规定,经过批准的本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本期施工图审核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施工图阶段设计费的45%【计费计费额暂: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规定,经过审核的本期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本期土建施工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个工作日支付至土建设计费(设计费计费额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土建施工中标价之和)的75%;待本期工程所有项目(包括专业工程、附属工程等本工程的全部设计内容)全部招标完成并签订所有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历天内支付至实际设计费(以包括土建施工、专业工程和附属工程在内的所有本工程施工中标价之和为设计费计费额)总额的80%;本期所有工程竣工备案后支付至实际设计费总额的95%;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日历天)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十五、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如下:

十六、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1、中标后设计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文件进行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后应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邀请的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及完善;

3、完成修改、优化及完善后提交全套优化方案设计文本50套,提供最终彩图 50套,要求0#图,电子文件2套。并在30日历天之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

4、初步设计审(含扩初设计)查批准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提交8套,电子文件光盘2套。

5、后期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相关汇审、图纸交底及处理相关的技术问题。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进行施工期间现场配合工作,招标人提供相应场地及一套办公桌椅。如需几方协调会议,招标人应提前告知设计单位。

十七、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义乌小商品国内物流中心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要求我单位参加该工程设计服务投标,投标让利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该项目设计服务收费让利率( %),并承诺让利报价不低于本单位的成本价。拟派的项目主设计负责人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60日历天。

5、如果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签协议的其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 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RMB): 元并同意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名: 别:

龄: 务:

身份证号码:

的法定代表人。为

的设计项目,签署上述设计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姓名)职务系拟派本项目主设计负责人,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________(招标单位)的_______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4

投标承诺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上述设计项目之招标文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设计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义乌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遵守义乌市公共资源办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交易中心正常工作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内容提出异议。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7、保证无论中标与否,均不向招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查询追问原因,如有实质性问题应通过合法、正当并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途径反映。

8、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代理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单位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9、保证中标之后项目组人员到岗到位。

10、保证安全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约条件。

11、保证遵守关于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5

拟派出项目组成员表及分工

项目名称:

备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2、此表后须附项目主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和一级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其原件一并包入资格后审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6:社保证明参考格式

兹证明 (单位名称)的 (项目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月已按规定缴费社会保险。

特此证明!

(缴纳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注:本证明需同时与社会保险凭证使用方可有效。

第三章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GF-2000-0210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位: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人:

设计单位:

经发包人组织的公开招投标程序,设计单位以中标人的身份确定承担

工程设计及其有关的辅助工作。在遵循招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2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3 项目招投标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设计单位的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室外环境工程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地基基础规范》GB50007-200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环境保护法》等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通知书

3.3招标文件

3.4投标书

3.5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2.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约1827321.3平方米(约2740.8亩),其中物流场站用地约1538213.8平方米(约2307.2亩),配套道路用地约289107.5平方米(约433.6亩)。物流地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核五区,即物流商务管理核心(含国内物流信息中心)、物流配载功能区、卸货中转功能区、快递物流功能区、通用仓储功能区、停车功能区等,总建筑面积约2479950平方米(含地下约1000000平方米)。

3.主要设计内容及辅助任务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文件资料,承担项目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调整、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提供施工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完成备案等后续服务。

第五条 设计单位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1、中标后设计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文件进行方案设计。

5.2 方案设计后应根据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的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及完善;

5.3、完成修改、优化及完善后提交全套优化方案设计文本50套,提供最终彩图 50套,要求0#图,电子文件2套。并在30日历天之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

5.4、初步设计审(含扩初设计)查批准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提交8套,电子文件光盘2套。

5.5、后期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相关汇审、图纸交底及处理相关的技术问题。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进行施工期间现场配合工作,发包人提供相应场地及一套办公桌椅。如需几方协调会议,发包人应提前告知设计单位。

5.6、由设计单位编制所有竣工资料。

第六条 费用

6.1设计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设计的整体工程(本工程分期建设,方案阶段按整体项目考虑;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阶段按建设期分期单独计算并支付设计费)为基数(若该工程施工项目分为若干个标段或工程的,则以若干个标段或工程的合计施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下述6.3条计算,乘以(1-让利率)收取设计服务费

6.2涉及到本项目专业工程设计的,承包人确实无资格承担或承包人委托的相关有资质单位(发包人书面确认)配合不力的,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费由承包人承担。

6.3本项目设计中标人(承包人)设计费计算主要参数:

1)本项目属建筑工程,按细化类划分主要为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2)本项目工程复杂程度统一按Ⅱ级确定,其调整系数统一按1.0确定;

3)专业调整系数统一按1.0确定。

以上主要参数已确定,设计费结算时不再调整。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第七条 支付方式

本工程分期建设,方案阶段按整体项目考虑;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阶段按建设期分期单独计算并支付设计费。 设计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招标人支付中标单位人民币80万元作为定金;本项目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单位人民币120万元。本期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25%设计费计费额暂: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规定,经过批准的本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本期施工图审核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施工图阶段设计费的45%【设计费计费额暂: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规定,经过审核的本期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本期土建施工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个工作日支付至土建设计费(设计费计费额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土建施工中标价之和)的75%;待本期工程所有项目(包括专业工程、附属工程等本工程的全部设计内容)全部招标完成并签订所有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历天内支付至实际设计费(以包括土建施工、专业工程和附属工程在内的所有本工程施工中标价之和为设计费计费额)总额的80%;本期所有工程竣工备案后支付至实际设计费总额的95%;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日历天)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发包人责任:

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单位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为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必需的基础资料,以确保设计单位能按时准确的进行工程设计。因发包人基础资料提供延迟造成设计单位延误设计工期的,设计工期顺延。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8.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后,发包人应按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返工费。

8.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单位的经济损失。

8.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作为设计单位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设计单位有权推迟后续设计工作,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8..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8.1.6发包人要求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且不得严重背离合理的设计周期。

8.1.7发包人应为设计单位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及必要的劳动防护条件。

8.2设计单位责任

8.2.1设计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18.1.28.1.48.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8.2.3设计单位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在不降低功能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发包人确认的限额设计值(工程总造价)进行设计。

8.2.4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的各阶段设计中凡超出限额设计标准时,应列表做出对比,分析原因,并有详细的说明(估算、概算、预算)申报发包人审批。如经发包人批准,设计单位可按原设计出图;未获发包人批准的,由设计单位自行调整到符合限额设计值(工程总造价)。

8.2.5进行概算调整工作及配合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8.2.6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单位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30%;由于设计单位设计重大漏项金额达20万(含)以上的应免收漏项部分的设计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50% 8.2.7由于设计单位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8.2.8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设计单位还应按合同暂定合同总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8.2.9由于设计单位提交的概算不准确或未按照发包人的设计要求设计而造成工程造价高于设计限额的,在能够及时发现并能补救而设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发包人配合查找原因修改设计的情况下,设计单位应向发包人支付不少于高于设计限额部分造价的百分之二百的赔偿金;若无法修改补救的,设计单位应向发包人支付不少于高于设计限额部分造价的百分之一百的赔偿金。

8.2.10设计单位不能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质量、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或设计单位不能胜任本设计任务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向发包人返还已收款项并按本合同暂定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8.2.11设计单位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可继续向设计单位追偿。

8.2.12设计单位应将参与该项目设计的各类专业人员配备情况提供给承包方,以便双方协调。

8.2.13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须在义乌设立本项目设计组,方便甲方协调沟通,完成项目的设计;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后,应确保1-2名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各专业人员必须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设计交底会。设计代表参加工程的所有管理会议和工地例会,并配合甲方和施工监理工程师,解决有关设计与施工之间的技术问题和设计变更问题。对现场发生的重大或疑难问题,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负责解决。设计单位参与工程各阶段和工程总体验收。

8.2.14设计单位交付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若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后二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单位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2.15配合接受发包人对项目设计管理的各项要求。

第九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文件的版权/著作权

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支付本项目预付款后,设计单位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权归发包人所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单位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日历天结束为止。

12.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单位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12.3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单位份。

发包人名称: (盖章) 设计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所: 所:

文件邮寄地址: 文件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话: 话:

真: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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