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的性质、职权及其在行政法上的定位
作者:黄荣英
作者机构:中共龙岩市委党校,福建,龙岩,364000
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
ISSN:1672-2728
年:2009
卷:007
期:008
页码:84-88
页数:5
中图分类:D922.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村民委员会;性质;职权;定位
摘要: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权主要有:管理农村公共事务和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经营和管理村集体财产.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活动具有国家意志性、公共利益性和优越性的特征.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其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资格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原则:正确理解法律的"授权";严格区分村民自治管理权与协助行政管理权;明确划清民事与行政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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