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办学(定向培养)协议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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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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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专业人才为宗旨,拓宽就业渠道、打造精品、突出特色、定单培养、合作办学的发展思路开展联合办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订单培养就业方向:
1、经济管理及就业单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邮政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各基金金融公司、各银行协作服务机构等;
2、商务服务及就业单位: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首都博物馆、中国画院、军事博物馆、北京西站和北京南站高铁动车、首都机场和各民航公司、机关会议服务、行政商务服务等;
3、医学护理及就业单位:同仁医院、协和医院、301医院、友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社会福利院、康复中心、国内外医护、护理机构等;
4、信息工程及就业单位:北京市社会保障局、国家电力局、各级检察院、法院、中软集团、国家图书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亚马逊、百度等;
5、海洋工程及就业单位:上海航道局、广州航道局、天津航道局、第一、二、三、四、五、六、七航务局、上海振华集团、地方航务局、国内外船泊船员公司等;
6、机电工程及就业单位:机器人智能、工信部研究所、德国KukA机器人、熊猫机器人、首汽、北汽、现代、通用、大众等。
二、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前期招生和教学培训工作,乙方负责岗位安置及十年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2、根据招生专业学生在甲方按照国家学制规定教学,乙方负责岗前培训实习就业。
3、学生学习内容按照国家教学大纲规定,甲方负责基础理论教学,乙方负责岗前培训实习就业,具体内容根据订单培养要求以市场和定向培养单位需求为导向实施教学。
4、乙方按合同收取培训费每生每年 元,涉及考试证书食宿服装被褥等杂费按实际收取。
5、甲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书费、住宿费或其他杂费负责学籍注册,享受国家有关免学费,助学金待遇等。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