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同意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连政复[2017]38号
【发布部门】连云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10
【实施日期】2017.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同意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批复
(连政复〔2017〕38号)
市文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连文物〔2017〕3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亚旅社”等18处文物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请你局根据省相关要求,按照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连云港市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连云港市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 名称 | 所在地 |
1 | 东亚旅社 |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东街道办事处同兴社区新市路35号 |
2 | 北海观音寺石刻群 | 连云港市开发区朝阳街道张庄村南山玉女峰东侧炮台顶西 |
3 | 白鸽涧玄武石雕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朐阳街道园林村白鸽涧左侧山坡上 |
4 | 凤凰城门 | 连云港市高新区南城街道东大街南侧20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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