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协议书
No:000000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相关信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一套位于本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复印交对方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自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长期与他人合租,不得将房屋用途改做商用、办公、仓储等。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年付。
3、首次租住,乙方在半年租金外,应多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房屋押金。续租时,押金不再另行支付。
4、租期满后,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押金。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动产登记部门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