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周易文化协会会员章程
第一条 协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终身会员、团体会员、理事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会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 遵守本会的章程;热爱祖国热爱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和平统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二) 有自愿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热爱中华传统文化,对周易有爱好和兴趣,并且有志于周易学习、研究的人员,不搞迷信活动、科学认识周易文化的各界人士。
(四) 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社会劣迹,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的人员。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四张,个人简历一份以及准确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 通过本会组委会考核确立具有对周易文化有爱好和兴趣;
(三)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 批准后由协会理事会授权单位发给(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发出的)会员证,团体会员颁发团体会员单位铜牌及团体会员证书;
(五) 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名单在本协会官方网站上认证发布并可在证书查询栏直接查询。
第四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各项大会、论坛活动;
(三) 协会官方论坛免费开通专栏宣传展示自己,同时可以开展网络业务;
(四)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及各种传播途径的国内外免费宣传、会员可以向协会周易报刊免费申请投稿,会员投稿已经审核通过,免费入选向全国各地发行的《周易报刊》展示自己;
(五) 协会为每位会员优先推荐会员所在地的各项周易文化相关业务,让会员轻松工作;
(六)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向本会报告学习、研究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 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六) 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或不按时缴纳会费或三年内不参加协会各种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在网上公布;
(七)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八) 会员禁止以本协会的名义或会员身份在各场所实施招摇撞骗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通过本协会调查取证,经理事会表决,予以公开除名,在网上公布;
(九)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在网上公布。
中华周易文化协会理事会通过
2012年2月18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