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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便携式监护仪竞争性磋商招投标书范本

时间:2019-12-11 17:29:57    下载该word文档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便携式监护仪及充气式升温仪采购项目(分包一)

项目编号:SQYY-GCC-SB-CS--

采 购 单 位: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年月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1.总则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四.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磋商判定条款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七.验收及付款

八.技术响应

九.评分办法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各供应商: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便携式监护仪及充气式升温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监护仪及充气式升温仪采购项目(分包一)

项目编号: SQYY-SB-CS--

二、项目简介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采购套便携式监护仪及套充气式升温仪,分为两个分包。

分包一:套便携式监护仪用于麻醉与围术期医学科转运病人时检测患者生理参数,要求可监测有创压,项目预算.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竞标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生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投标产品;提供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及附页,且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 月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公司开票信息、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箱:@qq.com。标题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及本公司名称。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招标公告栏及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免费发布,供应商可从网上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时间:年月日: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评标室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年月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项目

内 容

()项目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监护仪及充气式升温仪采购项目(分包一)

()项目编号: SQYY-GCC-SB-CS--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

投标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文件(胶装密封);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开票信息及联系人电话(加盖公章)。

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自己投标所需一切费用。

该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一、总 则

(一)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法采购。

(二)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进行配备和提供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三条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法律

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四)竞争性磋商有关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五)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并且视为自报名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七)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报价文件

()报价一览表(附件一),放置于目录页后第一页;

()要求对所有招标品种全部报价,且报唯一价格,报价缺项按照无效标处理;

()如有分项需提供分项报价表,必须使用配套的消耗性材料,应同时报送相应的材料价格(附件二)。

()提供维修报价供参考:免费保修期满后,服务收费价格、主要部件维修、更换价格(一并提供质保期结束后维保相关承诺)。

、资质证明文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磋商函(附件三);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及附页(仅医疗器械类产品提供);

()磋商人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商务文件

()同类产品应用案例合同(原件备查)。

()所投产品主要用户名单(包含联系方式)。

、技术文件

()原厂产品详细技术参数、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偏离表;

()产品其他技术资料(包括相关检测报告、FDA或CE品质等质量证明书、计量器具需提供型式批准书、产品介绍彩页格式自拟);

()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培训方案(包括操作培训、维护保养培训、工程师维修培训)、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等(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将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顺序A纸胶装成册。

(八)磋商报价

、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磋商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运输、装卸、税费、售后服务费及设备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报价注意事项:

()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九)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十)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每份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除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磋商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和装订

、除特别说明外,全套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磋商人名称、联系方式、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人自负。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磋商地点,我院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我院将在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

(十三)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未按磋商文件密封和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收据的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

(十四)磋商仪式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我院委派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监管。

、供应商应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

、磋商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和保证金提交情况。对检查未通过的,我院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十五)磋商小组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于开标前半天内,我院委派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在我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评标工作,负责对磋商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人。

(十六)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磋商人。

(十七)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述货物主要参数、供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或全部有效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有较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十八)最终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

、参与最后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

、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接受首轮报价高于限价的响应文件。

、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十九)比较与评价

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十)磋商过程保密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磋商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五、无效、废标、串通磋商判定条款

(二十一)无效标条款

、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书原件的;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签署、装订、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参加磋商及磋商事宜的;

、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磋商;

、磋商人有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磋商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十二)废标条款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十三)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十四)恶意串通磋商的情形

、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并修改其磋商文件;

、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处获得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 等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或者放弃成交;

、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二十五)第一成交候选人

根据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人的评审情况,从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十六)标后审查

我院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成交候选人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

、我院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二十七)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

(二十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及付款

(二十九)验收

我院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单位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临床科室等三人以上组成,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十)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本项目验收合格年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乙方应根据甲方实付金额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为乙方公司名称开具提醒:我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D),发票上要载明明细。

八、 技术响应

(三十一)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

便携式监护仪技术参数:

、监护仪为一体式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及儿童患者并配相应附件;

、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血氧饱和度,脉搏,无创血压,有创血压等;

、标准导或导心电监护,具有ECG分析功能

、≥寸彩色显示屏,分辨率≥*,≥通道波形显示

、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

、配有可充电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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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性能参数与上述相当或高于上述参数均可投标。

(三十二)售后服务

应保证提供充实的服务内容、完善的服务措施、快速的服务速度、有效的保证机制。

、验收和培训:

中标人需按我院要求提供设备操作培训,如有必要,需提供临床应用培训和工程师培训。

必须由卖方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设备并在招标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设备性能的证明文件。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由买方确认后,才算设备验收合格,全部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之内;现场验收和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文件资料:货物和附件的装箱清单;货物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货物保修服务卡;提供一套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电路图本、电气说明书、包括外构件的详细资料等,进口产品必须提供中英文使用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上述资料随设备提供。

、保修期及维修保养费(报价方提供保养服务内容细则)

()保修期:设备验收合格后,提供_____年上门免费保修(含配件+人力+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如制造商提供的服务期限超过本项要求,以制造商的说明为准。)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设备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已计入总价,并以书面形式承诺。中标人提供免费部件、人力。设备在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投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配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后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报价方的硬件和软件,报价方应协助解决。

()货物制造商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力量。提供售后服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在小时内答复,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排除故障。如无法现场解决排除故障,需提供备用机。设备在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投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配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到货要求:合同签订个工作日,中标方将全部货物运抵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用户使用。

九、评分办法

三十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综合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项目采用百分制,评审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因素

分数

评审标准

报价分

投标报价

所有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技术分

技术参数响应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得基准分分;有实质性正偏离每项加分,最高不超过分;有实质性负偏离每项减分,减完为止。

商务分

产品业绩

所投产品的应用案例,每有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以已签订的业绩合同为准,合同内容、标的、数量、金额等需清晰可见,否则该业绩不得分。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即服务体系和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培训方案、响应时间、质保期满后维修成本等)对比打分。

质保承诺

提供年质保期得基本分分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质保期每减少一年减分,减完分为止。

总分

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应条款不得分;评分项中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或核查的,磋商现场要求提供而未能提供的不得分。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采购单位(全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简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合计(大写) ,¥ 元。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售后服务费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以实际附于本合同后为准)

□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投标承诺;

□服务承诺;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特别提醒条款:)、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必须是真实有效;)、所提供设备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国产医疗设备上的名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以上条款必须满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或无技术规格响应表,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否则按退货处理。货物验收后,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内按甲方需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宿城区宿支路号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乙方负责货物的运送、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直至该货物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乙方负责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 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验收标准及期限:

)根据合同及合同附件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安装调试完毕,经临床使用天后,甲方根据要求组织验收。

)货物到货验收包括: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同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天内予以处理。

第五条 货款的结算

、甲方所需货物到达指定现场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天内支付订货总价的%;

、本项目验收合格年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乙方应根据甲方实付金额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为乙方公司名称开具。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签订合同后,磋商保证金 元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免费保修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将无息退回至中标人法人账户中。

第七条 售后服务

、验收通过之日起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整机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为%,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一年按天计算,每年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两周。

、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小时内作出有效回应,并在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否则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如未按要求作出响应而导致甲方产生额外的维修费用,该部分费用将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八条 违约条款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货物。

、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视为乙方未完成交货义务,且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

、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违约责任第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中国宿迁市 区签署。

、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

报价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产地

品牌

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

单位

总价(万元)

备注

合计

(小写), (大写)



附件

明细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

备注

合计

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内容分项进行填报,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

配套的消耗性材料/易损配件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

备注

合计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竞 标 函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并磋商,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三、一旦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们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履约方;

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贵方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利;

五、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六、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遵守贵方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

七、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天。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编号为 采购项目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五

技术条款偏离表(设备名称)

序号

需求设备参数

响应实际参数

(响应供应商应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注: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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