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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欣赏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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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欣赏孔雀

【篇一:美文欣赏孔雀】

这幢楼与山为邻,与海相望,花开四季。春天里,柳小姐叫人把花园里那些名贵的花都弄走,种上大片她喜欢的蔷薇。种花成了她生活的乐趣,在文浚无法陪伴的那些漫长而又孤独的时间里。心情好的时候,她去厨房做蔷薇红茶蛋糕。只是,蛋糕做得再精巧美丽,也没有人细细品尝。后来,她学会了煮咖啡,他不喜欢甜食,却独独爱喝她煮的咖啡。

在这座万千繁华的城市里,这个拥有强大背景和惊人财富的男人,有时会倨傲地挑起她的下巴,盛气凌人,命令她,去把我送的香水喷上,为什么不穿我送你的裙子?有时又像个孩子一样,把头枕在她的腿上沉沉睡去。

她越来越看不清他,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少。

某天她看电视,看见他与未婚妻携手出席他公司的周年庆典。他穿浅灰色西装,里面的白衬衫与未婚妻的白色晚礼服交相辉映。那个女人亲昵地挽着他的手臂,笑容那么甜美明亮。

她笑笑,转了个台,正好播一首好听的英文歌,《in a darkened room ,唱到后面,听到一句“ive fallen to the sea ,but still i swim for shore ”,不知为什么她只觉心里一颤。

当晚她就病倒了,发高烧。家里帮佣的阿姨那天有事请了假,直至深夜他过来,才发现她烧得几乎奄奄一息。

他迷迷糊糊地感觉到他的气息,微微睁开眼,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这个时候,他不是应该陪在未婚妻身边的吗?

生病了不会叫医生吗?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便一直冷着脸,将她抱下楼,开车送去医院,车速是从未有过的快。

医生说她染了风寒,再晚一点送来,就会转成肺炎。文浚听到这句话,眼神如刀子一般瞪了她一眼。可她的心情却 出奇的好,苍白的嘴角忍不住微微勾起。更开心的是,她在医院里遇到了一位故人,是她高中时的学姐。学姐身怀六甲,来香港待产,却因为医院床位问题遇到阻拦,现在即将临盆,哀求了医生很久,也还是没有排上床位。学姐见了她,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那是柳小姐第一次求文浚,求他帮帮她的学姐。他向来神通广大,轻易就解决了学姐的困难,孩子也顺利地顺利地生了下来。学姐和他先生对文浚千恩万谢,她还不知道文浚与柳小姐的关系,当时她只说是男友。学姐说,你真幸运,并露出了羡慕的深情。

也许她确实是幸运的,她得到了太多物质上别人或许穷其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文浚喜欢给她买礼物,即使知道她几乎从不出门,可那些昂贵的衣裙与名牌包包,香水,一样没少。有一回他带来一件不一样的礼物,是一只白色的孔雀,那已经是1997年开春了。柳小姐十分喜欢它,好生喂养着,那美丽的家伙,一脸高贵地在偌大的别墅里来回走动,富饶安逸的生活让它的羽毛光鲜夺目得几乎炫目!

后来她看了一档介绍动物的动物节目,她在里面看到振翅高飞的野生孔雀,才猛然感到,自己圈养的这只高贵的白孔雀其实非常可怜——作为主人高价购回的观赏动物,它自由吗?快乐吗?能飞翔吗?并没有人在意!也不该被在意!

同年,魏子良与那个女孩结了婚,说起来若不是文浚主动告诉她这个消息,她已经快要忘记魏子良了。曾经那么痛彻心扉的记忆,如今也已烟消云散,时间终于让她一颗为爱人受伤的心痊愈了。因为不在意,才能坦然地对他说:你要陪我去参加婚礼吗?

他却忽然有着不开心: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他,想见他?

她想说不的,可一想到面前这个面无表情质问她的人,他不也从来不曾完整地属于她吗?既然这样,他又凭什么要她的心完全 归顺于他呢?于是她生出一点逆反心理,轻飘飘 地吐出一句:你觉得呢?

他瞬间怒起,捏着她的下巴,恶狠狠地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这辈子,你都只能是我文浚的女人,到死也只能待在我身边,哪里也不能去!

他那个样子,令她害怕。是从那一刻起吧,她心里忽然生出一点倦意,对这段永远都没有结果的感情。

有一次,他问她,想不想回家乡看看?她拒绝了,她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姿态回去。

他却似乎放下心来一般,其实我也不想你回去,我怕你一回去就不回来了。

她嗤笑道:不过一件玩物,你还舍不得了?

果然,他被她激怒了。他惩罚她的方式永远都是以男人最原始的方式来让她认清,他与她之间的关系。

她并不怕他生日,她怕的是,她渐渐发现了自己的变化——这些年,她早已不是那个一时冲动答应留在他?

【篇二:美文欣赏孔雀】

不能做你的唯一,但求做你唯一的留而不得。

楔子

见过野生孔雀的人一定不能想象它们被剪断了翅膀被圈养的模样——这美丽的家伙在偌大的别墅里来回走动,富饶安逸的生活让它的羽毛光鲜夺目得几近炫目!作为主人高价购回的观赏动物——它自由吗?快乐吗?能飞翔吗?并没有人在意!也无须被在意!

她生命里最好也最坏的十一年,就像那只孔雀,而那个亲手剪断了她翅膀的人有一双如冬日湖泊般清澈却幽深的眼睛。

他说,留在我身边,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除了文太太的身份。

那是一九九三年,她出现在他的世界,在两万人里和他一起逃亡。

他说,很遗憾,无论你心系着谁,你都只能身老于此!

那是二00八年,她被宣告,卒于这幢当时堪比宫殿的小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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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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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香港挤挤挨挨耸立着高入云霄的牙签楼,房价在二0一三年高达十二万美元每平,我在这一年住进一幢独门独户带大花园美得不像话的小洋楼,是因为柳小姐。

柳小姐是我妈的学妹,住在我家老房子的阁楼上,独居,无论什么时间都用一块素色丝巾从头裹到脖子,大半张脸都掩在其中,只露出一双空灵美丽的眼睛。也许是因为她身材和气质太好,也许是因为那双眼睛过分的迷人,每次看到她就会想起古装剧里那些一袭白衣戴着面纱的绝世美人。

有一回,我看到她在阁楼上种蔷薇,阁楼的墙没有瓷砖,水泥和石灰墙壁已经很旧,颜色是斑驳的灰,有些缝隙里还长出了绿意深浓的青苔和爬山虎。她个子高,微微躬身在那样的残墙前,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典雅和高贵,我鬼使神差地朝她喊了一声柳小姐,她抬起头来,看到我,美丽的黑眸染了浅浅的笑意。

后来我们搬了新家,我还是会去阁楼看她,希望有一天她能和我讲讲香港,讲讲她的故事。可是直到我高中毕业,柳小姐也没有成全我一个轰轰烈烈的故事构想。

收到香港中文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兴高采烈地去阁楼告诉柳小姐这个消息,激动之下忘记了敲门,不料撞到柳小姐洗澡出来没有戴头巾的样子,我吓住了——她脸上竟然红白一片疤痕。

我连声道歉,柳小姐却不以为意,她笑了笑,没有和我解释脸上的伤,而是给了我两样东西,一个地址和一串钥匙,她说:如果这些钥匙还能打开这里的门,你就住到这里去吧。我会给你写信的。

我没有想到,柳小姐给我的是那样一幢豪宅的钥匙。住进去第一晚,我打开了这幢楼里几乎所有的灯,它将豪华开阔的大堂,蜿蜒的楼梯,艺术气息浓厚的字画,以及各种精巧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摆饰照得光彩夺目。我怎么也不能把住在我家旧阁楼上的柳小姐与这一切联系在一起。心里有很多疑问,又伴随着一种异样的兴奋和刺激感。

过了几天,我给柳小姐写了封信,然后忙着学校报到的事情,暂时把心中的诸多疑团抛诸脑后。直到周五,睡到十一点起床,走到楼梯口,突然尖叫一声:你们是谁?怎么进来的。

楼下站了五个人,其中一人走到我面前礼貌地说:你好,我们是保洁公司的人,应谢先生的要求,每半个月来这里打扫一次。

谁是谢先生?

对方更惊讶:你住在这里,却不知道谢先生是谁?

见他看我的眼神充满怀疑,我赶紧取过房子钥匙给他看:一个朋友给我的钥匙。我心思忽然一动,说:你方便把谢先生的电话告诉我吗?

结果自然是没有要到电话,心里的怀疑也就没了下文。

又一个周五,那天我下课早,走进院子就看到花园里有个身影正蹲着修剪花草,由于之前保洁公司的事,我也没有太感到意外,礼貌地打了个招呼。那身影忽然站了起来,他很高,逆着光朝我看了过来,我根本看不清楚他的脸,可那人的目光却让我有一种压迫感。

我连忙说:你好,是园艺公司的人吧?我是最近住到这里来的。

那人半晌没有说话,只是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我,不知道为什么,那目光让我有点儿怯意,我说:……叔叔你继续整理花草。

小谢安排你住进来的?那人忽然开口,那是一个非常沉稳冷峻的声音。

原来你也认识谢先生。我回头对他笑了笑,但不想跟他多言,快步走上楼去。走进房间,我一边自问道,我为什么要害怕一个园艺工人?一边找了间能看得到花园的房间,趴在窗口朝下面看,那个人还在修剪花草,他修得很用心,好像根本感受不到我打量的目光。

十月初,我收到了柳小姐的第一封信。柳小姐的字迹非常娟秀,她在信里问我是否还好,是否适应新环境。简单问候之后,她笔锋忽然一转,写道:你曾问过我的事,我没有告诉你,不是不愿意,而是不知从哪里开始说起。听你妈妈说,你闲暇里爱听故事也爱编编故事,那,你就当一个故事听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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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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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香港。

那一年最后一个晚上,兰桂坊筹备了史无前例的大型跨年晚会,多达二万多名游客挤在那里等待倒数跨年夜计时。因为人多,警方派了一百多名警员在现场维持秩序,即使如此,进入新年倒计时的时刻,场面还是失控了:有人喷射彩带、有人喷酒和汽水、有人扔酒瓶包包以及一些重物,陆续开始有人跌倒,乱作一团……

现在还能在网上查到的这则命名为一九九三香港跨年夜惨剧或者兰桂坊惨剧的新闻,它共造成二十一人死亡,六十三人受伤。

那天的二万多人里就有柳小姐和她的男朋友魏子良,场面陷入混乱的时候,若不是有人扶她一把,她也差一点儿跌倒。站起身时,就与男友魏子良被人群冲散了,她大声喊男友的名字,可她的声音被掩盖在遍地尖叫声里,她跌跌撞撞地寻找着男友,终于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时,想也不想跑过去拉着他的手就往外冲。

本是由她牵着他跑的,可他个子高跑得也快,一路上用一只手臂半挡开人流,半保护着她,避免她被人撞倒。等两个人用尽全力冲出人海,柳小姐气喘吁吁地望着与自己牵手的陌生男人,傻眼了!眼前的男人穿了一件与魏子良相近的衣服,混乱里她看错了。

柳小姐折身就往回冲,男人手快地抓住她:你干吗?

我男朋友还在里面,我要去找他。柳小姐大喊道。

你疯了,现在里面混乱一片,想去找死吗。他瞪着她,若不是他们刚经历一场逃亡,也算是生死之交,否则他根本就懒得管她。

她挣扎,他不放,她忽然低头一口咬在他的手背上,他吃痛地松开,她马上就往前跑去。很快她就被警卫拦住了,她哀求道:求求你们放我进去吧,我男朋友还在里面,我得去找他啊!

警卫这时候哪里敢放任,见她死死纠缠,不耐烦地推开她,最后甚至扬起了腰间的电棒。

亲爱的你在找我吗?一双手臂伸过来,将她揽到怀里,他拥着她的手背还流着血,他却笑着对警卫说:不好意思,我女朋友太担心我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他不是……”

她反驳的话被男人堵在唇齿间。

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开端,兰桂坊高楼林立,城市的夜空璀璨耀眼,巨大的彩色气球飘在空中,有烟火,有歌声,有喧哗,有眼泪,有呐喊,有宣泄,有挣扎,有哭泣,有新生,有死亡……一天之间看尽世间百态,一个错误拉开了一个女人一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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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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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信纸上抬起头来。

我住的房间朝南,大大的落地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水蔚蓝,偶尔有船过,运气好还能看到海鸥,不知道柳小姐是不是也曾忧伤地坐在这扇窗前。

我等了几天,才给柳小姐回信。在信里我没有问及那个男人,也没有问魏子良,虽然我很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但我想,她需要的仅仅是自言自语般地讲诉那些往事,而非被追问。

我在信里写,我住在这里挺好的,房子一直都有人打理,花园里种着各色蔷薇,有个园艺工人很特别。

说起那个园艺工人,两天后我又见到了他,他系着围裙,戴着手套,在修剪花园里的蔷薇。我路过花园的时候,他主动叫住了我:你好,小姐,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这次他没有盯着我看,少了那种压迫感,我走近他:我叫方舟,诺亚方舟的方舟。

他说:好名字。

我说:你呢?我该怎么称呼你?

他说:怎么称呼都好。

我说:那我叫你蔷叔,就是蔷薇叔叔的意思。

他对此不置可否,说:上次你说你刚住进来,刚来香港?

对,我今年刚考上这里的大学。

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孤单吗?

我不好意思地说:有一点,但我是借住朋友的房子,没经过她的同意也不敢喊同学过来玩儿。顿了顿,我说:蔷叔,你是不是认识谢先生,可不可以把他的电话给我?

他愣了一下,想必也是职业要求不行。

我连忙说:没关系,你为难就算了。

他却说:我给你。

我很快就收到了柳小姐的第二封信,快到让我怀疑,她根本就没收到我的回信,也许她真的只是想要自言自语般讲一讲那些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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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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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可恶的男人却有个文雅的名字,他叫文浚。

那天,柳小姐是被文浚拖走塞进车里的,他直接开去了医院,他把她甩到医生面前,语气嘲讽又刻薄:看看她脑子是不是有病?

医生是文浚的熟人,他看了看柳小姐,目光却落在文浚的手上,暧昧地说:敢情文大少大半夜的把我call来医院,就因为手被女人咬了?

文浚说:少跟我废话。她脚受伤了,检查完她脑子后也顺便给看看。

柳小姐一惊,他怎么知道她的脚受伤了?当时扭到的时候她一心只想往人群里冲,连自己都没察觉到痛。

那是非常难熬的一夜,在医院里折腾一番后,文浚把她送回了学校,本来她要自己走,可他根本就不听她说话。

柳小姐没有回宿舍,直接先去了男生宿舍,可是魏子良没有回来,柳小姐在宿舍门口等了一夜,身上的痛都抵不过对他的担心。

第二天,电视报纸出了兰桂坊的新闻,公布了伤亡的人数和名单,所幸没有魏子良的名字,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时,她好像在名单里看到了另一个熟悉的名字,是魏子良的小青梅,柳小姐见过几次,虽然算不上很好的朋友,但毕竟共同经历过可怕的一夜,她决定去医院探望那个女生。

她没有想到,再见到魏子良,竟然是在这个女生的病房里。

是啊,她为他不顾性命往混乱中冲,为他担心等候整夜未眠未休,他却握着别的女生的手,一脸的微笑宠溺。

她站在病房门口,身体遏制不住地发抖,手中的果篮掉落地上。

魏子良回头看到她,似乎张口想喊她的名字,却没有发出声音。他们静默地对峙了一分钟,那一分钟里他始终没有放开那只手,柳小姐瞬时明白了一切。他用眼神和行动在她面前承认了他的心。

柳小姐弯腰将散落一地的水果一个一个捡起来,她心里痛得要命,也恨得要命,她多想拎着果篮朝他的头抡过去,但她却只是静默地把果篮放在他们面前,然后默默地离开。一直走到医院对面的马路上,她才蹲下来放声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辆车开到了她面前,茶色的车窗缓缓降下,车里戴着墨镜的男人走下来,递给她一张名片:你好小姐,我是一名星探,今天专程来医院观察哭泣的人,观察了很久,就属你哭得最好看,你愿意跟我去试境吗?

一九九三年的柳小姐不满二十岁,还是一个心无城府的小姑娘,心里也多少带了一些赌气的成分——我证明给你看,我可以变得耀眼瞩目,你一定会后悔没有选择我。她抹了一把眼泪,上了墨镜男的车,试境很顺利,对方当即给了她一份合同。

合同上面都是繁体字,柳小姐哭肿了眼,看得有些吃力,心里也乱,匆匆扫了一遍,就在上边签了字。

哪知当天下午的拍摄他们就逼她在摄影棚脱衣服,柳小姐震惊地张大嘴,冷静下来才知道,自己被合同坑了。她能接受的最大尺度是脱一件外套,再也不肯继续。墨镜男冷笑,不拍也行,赔偿公司五十万违约金。

文浚是被摄影棚里剧烈的吵闹声吸引得停下了脚步,他推开并未上锁的门,声音大得让里面争执的人全被吸引过去,柳小姐抬起红肿的眼,望向他。

这天他穿一身正装,显得身形愈加高大俊朗,眉眼里不是那日随意嘲讽的表情,而是一派冷峻,一双眼睛,犹如冬日湖泊般幽深。他身后还站了个年轻男人,他转头对男人轻言几句,然后朝她走过去,他拽过她的手腕,一言不发却轻而易举将她从那黑暗悬崖里带了出去。

她走在阳光底下,他还拽着她的手,她也忘记去挣脱,只侧头望向他沉默清俊的侧脸,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三天后,柳小姐收到了演艺公司的解约合同,是跟在文浚身后的那个男人亲自送来的。他没多言,只说一切都解决好了,让她放心。

我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给谢先生打了个电话,约他见一面,但他拒绝了我,并且追问我:给你钥匙的朋友是谁?在哪里?做什么?

这很重要吗?在事情混混沌沌时,我可不会出卖柳小姐。

对,很重要,因为这房子是我老板送给他深爱的女人的礼物。

那个女人是谁?我心狂跳,感觉到自己开始在触目这栋房子的历史。

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一惊,匆匆地挂了电话。

十一月底,柳小姐的第三封信出现在我的信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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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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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小姐站在一幢摩天大楼下,抬头仰望时。阳光刺得她微微眯了眼。他坐拥这样一幢高楼大厦,手中握着这个城市的经济命脉,也难怪好像五十万不足挂齿的样子。可她却是一副有仇必报,有恩必还的倔强性子。

因为没有预约,她无法上楼找他。等了良久,终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电梯里走出来,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文先生。她连忙迎上去。

他看到她,并没有流露出多余的表情,只招手示意前台带她去他的办公室。

柳小姐在办公室等到很晚,文浚才再次出现。他显得有些疲惫,看到她,微微诧异:你怎么还没走?

我在等您。柳小姐略微仓皇地站起来,将捏在手里的一张纸递过去,文先生,这是那五十万的欠条,我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也还不上,但不论多久,我都一定会还给您的!说着,大概她自己也觉得这个期限遥遥无期,所以头微微垂了下去。

他望着面前的女孩,才二十出头,年轻,瘦削,看起来甚至很柔弱,可她举着那张欠条一副坚持的样子,她低垂着头却咬着嘴唇倔强的样子,令他的心微微一动。如果说初见只是被她拼命往险境里冲的样子吸引到,那么此刻,才是他心动的开始

他接过那张欠条,看了一眼,然后在她惊讶的目光里,一点一点撕成碎片。

如果真想谢我,请我吃饭吧。我忙到现在还没吃饭呢。他说。

好,您想吃什么?

你说了算。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竟从他的语调里觉察出一丝孩子气来。

她原本想下血本请他去昂贵的餐厅,可转念一想,他这样的身份,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啊,索性将他带去了她常去的小吃街。他大概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吃东西,好奇又新鲜,胃口大开,吃得非常尽兴。

两人就这样慢慢熟悉起来。他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都是让她请吃饭,半真半假地说,我可在你那里存了五十万的伙食费呢,还没吃完吧?她真是哭笑不得。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呢?柳小姐记得很清楚,是在她二十二岁生日那天。因为生日,又恰逢她大学毕业典礼,文浚帮她庆祝。

他带她去的地方,就是我现在住的这幢小洋楼。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夏天,柳小姐第一次踏入这幢房子,她怎么也预料不到,这幢房子,将埋葬她的一生。

不知是白天整理行李时看见了魏子良去年送的生日礼物,又在校门口和他的现任狭路相逢心里难过,抑或是这晚月色太好,酒太好喝,身边人的眼神太炽烈,总之,她喝醉了。醒来时,她躺在他的怀里。

她脑中一片空白,而他说,留在我身边,我可以给你一切,除了文太太的身份。

她后来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他有未婚妻,那女人与他门当户对,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

文浚将这幢房子送给她当生日和毕业礼物,搬进小洋楼后,她没有出去工作,因为他不允许,他也不允许她见些不该见的人。不该见的人指的是谁呢?也许是她的前男友魏子良,也许是别的男同学。他用一幢楼为她圈出了他认为安全的生活区域,请了佣人名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实则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在这里,她无须学习,无须工作,无须与任何人交往,只有他是她的帝王,是她唯一需要讨好和臣服的人。

她这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他。之前觉得孩子气,那简直就是一场幻觉!这才是真正的他,霸道,专横,手段凌厉,说一不二。

这幢楼与山为邻,与海相望,花开四季,春天里,柳小姐叫人把花园里那些名贵的花都弄走了,种上了大片她喜欢的蔷薇。曾几何时,种花成了柳小姐生活的乐趣,在文浚无法陪伴的那些漫长而又孤独的时间里。心情好的时候,柳小姐还会去厨房里做蔷薇红茶蛋糕,只是,蛋糕做得精巧美丽,没有人细细品尝,后来,柳小姐学会了煮咖啡,文浚不喜欢甜食,却独独爱喝她煮的咖啡。

不久后,文浚与他的未婚妻携手出席他公司的五周年庆典,足不出户的柳小姐也在电视上看到了新闻,新闻里男主角黑发如墨,穿着浅灰色西装,里面的衬衫和他未婚妻的白色晚礼服交相辉映,纯白无瑕,那个女人亲昵地挽着他的臂,笑容那么甜美明亮。柳小姐也笑笑,转了个台,里面在播一首好听的英文歌,《in a darkened room》,唱到了后面,一句ive fallen to the seabut still swim for shore不知道为什么,让柳小姐灵魂一颤。

当晚她就病倒了,发高烧。家里帮佣的阿姨那天有事请了假,直至深夜他过来,才发现她烧得几乎奄奄一息。

他迷迷糊糊地感觉到他的气息,微微睁开眼,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这个时候,他不是应该陪在未婚妻身边的吗?

生病了不会叫医生吗?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便一直冷着脸,将她抱下楼,在他走出门的那一刹那柳小姐能听到耳边响着肃冷的风声,他驱车送她去医院,车速是从未有过的快。

医生说她染上了风寒,高烧三十九度。如果不作退烧处理,很容易引起肺部感染。文浚在听到这句的时候,无声地睇了她一眼,像是责备。可她那天心情却出奇的好,苍白的嘴角忍不住微微勾起。更开心的是她在医院里遇到了一位故人,是她高中的学姐,学姐如今已经怀孕在身,特意来香港待产,哪知这里医院的床位非常紧张,并不接纳一个来自内地的孕妇,她和她的先生在那里苦苦哀求医生,遇到柳小姐,就诉说起自己的辛酸,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柳小姐对文浚说,我们帮帮学姐吧。柳小姐从来没有主动开口向文浚要求过什么,明知他可以给她的很多很多,只要她肯开口,可偏偏她第一次开口,是请他帮助别人。

他向来神通广大,轻易地解决了学姐的困难,孩子顺利地生了下来,学姐和他先生对文浚这位神人千恩万谢,她还不知道文浚与柳小姐的关系,当时她只说是男友,学姐说,你真幸运,还露出了羡慕神情。

也许她确实是幸运的,她得到了太多物质上别人或许穷其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文浚喜欢给她买礼物,即使知道她不怎么出门,名牌包包,衣服,香水还是买回来不少。

有一回他带来一件不一样的礼物,是一只白色的孔雀,那已经是一九九六年开春了,柳小姐十分喜欢它,好生地喂养着,那美丽的家伙,一脸高贵地在偌大的别墅里来回走动,富饶安逸的生活让它的羽毛光鲜夺目得几近炫目!

后来柳小姐看了一档介绍动物的电视节目,她在里面看到振翅高飞的野生孔雀,才猛然意识到到,自己圈养的这只高贵的白孔雀其实非常可怜——作为主人高价买回的观赏动物,它自由吗?快乐吗?能飞翔吗?并没有人在意!也不该被在意。

同年,魏子良与那个女孩儿结婚,说起来若不是文浚主动告诉她这个消息,她已经快要忘记魏子良了,曾经那么痛彻心扉的记忆,如今已经要烟消云散了,时间终于让她一颗为爱人受伤的心痊愈了。因为不在意,才能坦然地跟他说:你要陪我去参加婚礼吗?

他却忽然有些不开心: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他,想见他?

她想说不的,可一想到面前这个面无表情质问她的人,他不也从来不曾完整地属于她吗?既然这样,他又凭什么要她的心完全 归顺于他呢?于是她生出一点逆反心理,轻飘飘 地吐出一句:你觉得呢?

他瞬间怒起,捏着她的下巴,恶狠狠地说:你死了这条心吧,这辈子,你都只能是我文浚的女人,到死也只能待在我身边,哪里也不能去!

他那个样子,令她害怕。是从那一刻起吧,她心里忽然生出一点倦意,对这段永远都没有结果的感情。

有一次,他问她,想不想回家乡看看?她拒绝了,她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姿态回去。

他却似乎放下心来一般,其实我也不想你回去,我怕你一回去就不回来了。

她嗤笑道:不过一件玩物,你还舍不得了?

果然,他被她激怒了。他惩罚她的方式永远都是以男人最原始的方式来让她认清,他与她之间的关系。

他生气了,最可怕的却不是他生气的模样,最可怕的莫过于,柳小姐发现了自己的变化——这些年,她早已不再是那个一时冲动答应留在他身边的少女了,她感觉自己在慢慢依赖着这个人,不单单是物质上的依赖,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支撑与渴望。

书上说,她这样的情形是爱情。可她甚至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他的。她就像她饲养的那只孔雀,只是那时尚不知亲手剪断了她的翅膀的那个人,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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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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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先生再来的时候,我跟他说:花园里的蔷薇全部枯萎了。

蔷先生说:明年还要种蔷薇。

我想起柳小姐那么喜欢蔷薇,开口问:蔷先生在园艺公司工作很久了吧,不知道蔷先生认不认识这里以前的主人?

蔷先生说:认识的,这里的女主人很漂亮,哦对,我有她照片,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有一双美丽迷人的眼睛,朱唇皓齿,足以媲美女明星。

我认得那双眼睛,那是柳小姐的眼睛,原来,柳小姐年轻时美得这么不可方物,也难怪文浚那样的人要留住她。

就在蔷先生收回照片时,我忽然看到了他的手背,由于他修剪蔷薇一直戴着手套,我从来没有注意过他的手,此刻才发现他的手背上有一圈浅浅的印子,像是牙印。

你是文浚。我忽然惊呼。

你知道我的名字?他一点儿也没有惊讶,坦然地看着我。

收到柳小姐最后一封信时,是这个学期的末尾。

这次信里面夹了一片纯白的孔雀羽毛,信里的时间轴已经到了二00二年。

00二年的春天,柳小姐在这幢房子里接待了一位不速之客,文浚的未婚妻。

原来这些年,这个女人根本就一直知道柳小姐的存在。他们始终没有结婚,因为她爱他,爱到以一个摆设未婚妻的身份在他身边待了很多年。

她看着柳小姐,没有愤怒地朝她泼水,也没有动手抽她耳光,她的眼神里带着淡淡的嘲弄,甚至一丝怜悯,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告诉了柳小姐一件遥远的事:一九九三年,某家医院门口,文浚安排了一个所谓的星探载走了一个哭泣的女孩儿。

柳小姐想起文浚送她的那只白孔雀,当时她问他:它会不会飞走?

飞不了。文浚胸有成竹地说:我已经着人剪了它的翅膀。

是啊,他也亲手剪了她的翅膀,笃定她飞不起来了。在文浚身边近十年,那是柳小姐第一次发自内心感觉到那人的可怕,到底是怎样的人,才能一面断了别人的后路,一面扮着善良的救世主!

她在这漫漫十年里因他演技纯良,误把牢笼当作温柔。可如今,已经太迟了,迟到的一颗心也沦陷了进去,她就像困在猎人陷阱里的兽,无力作出任何反击性的回应,只想逃。

可是如何逃?他那样控制欲极强的人怎么能允许她逃离他的掌心。

事实证明,逃跑只是奢望——柳小姐想了很多离开的方法,有几次成功地骗过佣人,本以为可以逃出这座华丽的牢笼,可最后他总是能找到她。

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柳小姐的航班即将起飞,可他就是有本事,竟让整个航班的人都为他等候。

他将她恶狠狠地丢在沙发上,压低的声音几乎要冰冻这偌大的屋子:柳莹莹,无论你心系着谁,你都只能身老于此。

她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望着他,不说话,只是望着他,仿佛要将他的样子烙入灵魂。

转眼,时光又过去五年。

那五年的岁月,柳小姐在信里一笔带过。

我想,那想必是一段备受煎熬的日子,没有什么比爱恨纠葛更吞噬一个人的心。

00八年,第一季蔷薇花开的时候,柳小姐穿着一袭白衣,从三楼的窗口跳了下去。

出事的时候,文浚在出差的飞机上,没有接到电话。回国后,得知的是她没有抢救过来的消息。

他拒绝相信这个消息,要看遗体,可医生说,她的脸摔得面目全非。医生是他的朋友,怕他承受不了,最后只给他看了警察拍的事发现场照片。

他掩着脸,发出沉闷的声音,哭了。

她的名字叫柳莹莹,只是二00八年的春天,人人都以为这个世上已经没有柳莹莹了,包括她远在大陆的家人。

事实上,柳小姐大难不死,在文浚的未婚妻和他的医生朋友共同帮助下,逃离了香港。她的脸被蔷薇花枝插得面目全非,伤口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留下了终生不退的疤痕。

她没有投奔她的家人,而是找到我妈妈。她想看看那个因她才得已平安出生的孩子,现在怎么样了。临了,那竟是她对生命唯一的眷恋。

没错,那个孩子就是我。

柳小姐与我一见如故,甚至比她跟我妈妈还亲近。我们一起度过了好多年,她独居,简出,我是唯一陪伴她的人。

在我前往香港念书的头一天晚上,她将一串钥匙与一份房产契约书递到我手上。房子是文浚用她的名字买的,曾经她疯一样的想从这里逃离,不过现在她感谢文浚至少给她留了一套房子,让她可以自由处置,因为除此之外,她已经没有别的长物可以送给我。她希望我在陌生的香港,能拥有一席之地,不被人瞧不起,不被人欺辱,就像当年的她一样。她希望我平安喜乐、无拘无束地过完这一生。

信里有两句话是写给文浚的,第一句是:不要为难方舟。第二句是:不能做你的唯一,但求做你唯一的留而不得。

末了,她让我把孔雀羽毛和这封信交给文浚。可是,读着信的我,全身骤然冰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从信里感觉到浓浓的诀别意味。

我拿着那封信跌跌撞撞地跑出去想找文浚,可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站在香港冬日的街头,忽然间茫然不知所措。

对了!谢先生!

我拿出手机,按键的手都在颤抖。电话拨通了,谢先生听到我有急事找文浚之后,帮我接通了电话,我听到文浚声音的那一刹那眼泪涌了上来,哽咽着说:柳小姐她……”

方舟?你是方舟?你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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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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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浚和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了我的老家。

柳小姐住的阁楼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里面没有任何她的物品,只阳台上一盆蔷薇盛开着。

文浚站在爬满青苔的斑驳墙边,久久地站着,面色凝重,他低声喃喃:她就在这里住了十年。她宁愿住在这么破烂的房子里,也不愿留在我身边。

我望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无论在哪里,她的心都在你那里。

他沉默的脸上布满了痛苦,他头上已经有银发了,脸上也有了皱纹,我不知道曾经在香港呼风唤雨的文先生到底有多英俊迷人,我只知道,此刻眼前的这个人,已经老了。

我妈见到我就明白我回来的意图了,她支支吾吾,最后还是告诉了我,柳小姐走了,其实自从我去香港上学后,我妈就经常去老阁楼看她。最近一次去看她,发现她搬走了,只余下一盆蔷薇,下面压了一张字条,说她已经租了一条船,顺江而下,到死。她说,让我们不要去找她,她愿客死他乡,不求魂归故里。

我的柳小姐,离开得那么江湖。

文浚带走了柳小姐房间的那盆蔷薇,回程的飞机上,他告诉我,这些年他一直知道柳小姐活着,当年他的医生朋友不让他看遗体,可他后来还是偷偷去了太平间,打开了名叫柳莹莹的抽屉,才发现里面根本没有人,他打开了边上所有的抽屉,没有一个人是她。

但是他没有再去追查,因为,她不惜以死亡这样惨烈的方式来逃离他。遵从她的意愿,大概是他在幡然悔悟后唯一能为她做的事了。

他这一生最大的错误不是认识她,不是想方设法将她留在身边,而是知道她最好,没有让她成为他生命里的唯一。他想给她的不是一幢房子,而是一场婚礼,一生誓约,一世白首。

可是,这世上哪有什么如果。

回港后,文浚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他对我说:方舟,我还能去你家修剪花园吗?

我说:您随时可以来。

但是文浚食言了。

他没有来帮我修剪花园,我也是在报纸上看到消息的: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亿万富翁文浚先生突发心脏病死于豪车座驾,事发现场,泊在兰桂坊某条路上的豪车无任何撞击的痕迹。

没人再回忆起,兰桂坊这条路上二十二年前的这一天,曾发生过一场跨年惨剧。他在那场惨剧里,第一次遇到她。

【篇三:美文欣赏孔雀】

1791年秋天,他出生在萨里郡纽因顿的一个铁匠家庭,父亲体弱多病,铁铺不得已转让他人而当帮工,从小他就在别人的吆喝声中长大。为了补贴生活,读几年小学就辍学,尚不到12的他就做报童,次年在一家书店学习。

一天的劳动,大家都是筋疲力尽,唯有他一声不吭地找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在暗淡的烛光下苦读。有时,实在累了,他就用冷水浇头,还用指甲在手上划过,以保持清醒的头脑。渐渐地,他着迷那些奇妙的电的现象,那些化学试验也令他痴迷不已,常常在工作中傻傻呆立,原来他脑中灵光一闪想出改善试验的办法。

他看到一些伟大的科学家都有自己的实验室,他也梦想着有一间实验室,可是对他这个穷孩子又谈何容易?他向来就有一股犟脾气,他向店主要了个小小的空房,布置成实验室,他捡拾着那些别人不要瓶子等废物,还省吃俭用买一些最便宜的药品,房子慢慢地堆积如山了。他看了理论书上,遇到一些模型试验,都必须实践,他在昏暗的光线下仔细观察并记录着试验的过程以及结果。他很沉迷于实验的直观感,并为自己能印证了前人的定理而欢欣。慢慢地,他下班的所有时间就是读书和做试验。这样的日子,他持续了整整8年!

尽管他有时深情专注得似乎在想着什么,带有几分傻气,但他装订书的手艺丝毫也不含糊,而书店在当时的伦敦享有盛名,不少皇家的会员几乎都定点把他们的科技书籍送来装订,而他的精湛的技艺也为他赢得良好的人缘。一位叫当斯的顾客就很欣赏勤奋好学的法拉第,见他沉迷于化学试验,就把当时一代化学大师戴维在皇家学院的讲座入场券悉数赠给他。

他欣喜若狂,他曾多么希望读大学,也曾多么希望能聆听大师的教诲和指点,而这一切却那样不期而至,让他几乎不敢置信!

18122月的一个晚上,他异常激动地第一次跨进皇家学院的大门,坐在阶梯形的讲演厅里。为了这一天,他拿出几乎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套像样的衣服,买了上好的钢笔和笔记本,就准备好好享受这一精神盛宴。他的目光一直盯着讲演厅的入口,终于戴维出现!戴维讲座的主题是发热发光物质,他的谈笑是那么举重若轻,那么鞭辟入里,科学竟然能给人如此享受!

他侧耳聆听戴维的每一句话,并飞快地记录,一堂讲座下来,笔记本翻了一页又一页?听完四次讲座,他的厚厚的笔记本居然写满了。戴维带他游览了崇高而神圣的科学殿堂,感受到那里的春暖花开,真正的科学仿佛是一首韵律优美的诗篇,也能散发出一种引人入胜的艺术魅力!由于是现场的记录,字迹难免潦草,他又反复抄过多次,默记于心,出口能诵。他从小就练了一手好字,他想把笔记认真细致整理在一起,并用精致漂亮的封面装订成册。他有时出神地想,要是自己能成为一个和戴维一样令万众瞩目的科学家,那该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只是,科学在那样的年代是属于贵族的,而于他这样贫苦的孩子,何异于痴人说梦!

他又来了一贯的犟脾气,鼓足勇气给当时的英国皇家学会会长班克斯爵士写信,乞求在皇家学院找个工作,即便是打杂也可。

他忐忑不安地等着消息,一周过去,却杳无音信。他豁出去了,干脆跑到皇家学院去打听,得到的答复是:班克斯爵士说,你的信不必回复!一下子,他就憔悴万分!但是他想,科学的神圣殿堂应该是向所有向往它的人而开的。他的脑海中浮现了戴维和蔼可亲的笑容,似乎在频频鼓励:孩子,坚强一些,科学的殿堂就在前方……对,戴维在皇家学院有很多的声望,我何不向他写信试试呢?

于是,他连夜给戴维写了一封书信,还把装订成册的戴维4次讲座的笔记一并寄去,信中激情滂湃,写满了一个年轻人对戴维的崇拜,写满了一个年轻人对科学的痴迷……

如火般的热情终于开始融化他前进中冰山,不久,他便被戴维招到家学院化学实验室当了自己的助手!

这一刻,他雀跃欢呼!神圣的科学殿堂终于向这一位学徒招手!

戴维所见的青年才俊何止万千,那么法拉第又是如何为戴维发现的呢?对此,戴维也有自己的答案:

曾一次,他和父亲一起去公园,看见好几只孔雀,其中一只最美,父亲告诉他这就是孔雀开屏,而孔雀因开屏而美丽。随即,一只麻雀飞过,也学孔雀呈开屏状,却无丝毫的美感,他问父亲,为何麻雀开屏不美,父亲笑了:世界从来只有孔雀开屏,首先要做一只孔雀,其次才是开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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