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吉林省省水利厅
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十七条: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二、办理权限
省级负责在老龙口、沙河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的审批。
3、受理条件
(一)申请修建码头、鱼塘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适当距离;
(二)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许可归省水利厅审批。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必要件,原件一份);
2.初步设计报告(必要件,原件一份)。
五、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六、办事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
7、办事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事结果
关于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码头、鱼塘的批复。
十、办事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431-********。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431-********。
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层16号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6:00。
附录1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X X市水利局文件
XXX〔XXXX〕XX号 签发人:XXX
关于XXXX的请示
省水利厅: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特此请示。
附件:X X X X
XX市水利局
XXXX年XX月XX日
吉林省XXXX实施方案
证书:XXX 编号:XXXXXXXXXX
XXXX设计院
XXXX年XX月XX日
资 质 证 书
目 录
1 综合说明·······································1
2 水文···········································5
3 工程地质······································10
4 工程任务和规模································20
5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30
6 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40
7 施工组织设计··································50
8 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60
9 环境保护设计··································70
10 水土保护设计·································80
11 工程管理设计·································90
12 设计概算····································100
13 经济评价····································101
附图集
XXXX实施方案工程图集
XXXX设计院
XXXX年XX月XX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