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创业法学论文

创业法学论文

时间:2020-11-07 23:46:07    下载该word文档

选修课程名称:创业法学

题 目 创业者对不同企业类型的选择

院 系 xxxxx

专 业xxxxxx 学生姓名 杨建伟

学 号 xxxxxxxxxx



创业者对不同企业类型的选择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已经不再单单的满足于来给别人工作来体现自身的价值了,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了自己创业这个庞大的队伍中了,人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来体验自己创业的快感和激情,另外也能更好的体现自身的价值。因此更多的人选择了自己创业。然而,并非每个自己创业的人都能成功,甚至有些人因此而遭受破产的困境,所以说,做好对创业的详细了解和规划至关重要。

同时,创业也是规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与有限的企业招聘岗位导致就业困难的矛盾的一个良好的方法。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开放,相关部门自主创业的教育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在法律和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许多人包括不少高校毕业生选择了自主创业。但创业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对公司制度、企业形式的不了解,资金、经验的缺乏,是大学生创业的主要困难。而其中,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创业最首要面对的问题。

当前社会企业形式有很多种,按照组织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等。但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而言,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大学生创业的首选。下面,我们就对这些企业进行大约的了解。

(一)企业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CO.,LTD.,全拼为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见,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于有2—50名创业者组成的创业团队,这支创业团队作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他们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该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对于存在资金少、寻求银行贷款担保难的创业者来说无疑是一有利因素,特别是在国家、地方政府针对自主创业提供的优惠政策帮助下,创业团队筹集到万元人民币还是很容易的。另外,《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一款还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这对于资金有限的小额投资者更加有利,他们很容易靠自己拿出最低的首次出资额而启动一家他们设想中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限公司的条件还是比较适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团队创业的,首先在于这种公司的注册最低限额在刚刚毕业大学生创业团体的经济范围之内,而且大学生创业一般以团体创业能够集思广益对于以后公司的经营也是比较有利的。同时,对于一起注册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所以可能对于一些小份额的股东就对于公司的经营没有那么积极,相反的对于具有较大份额的股东则对于公司的经营有着比较大的积极性,所以可能造成不同的人对于公司的贡献产生和积极度产生分歧,不太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团队创业的创业者如果采纳普通合伙企业的方式,就将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对创业者来说存在较大的创业风险,因此,创业者应对此谨慎选择;对于一些拥有专利技术的创业者,可与社会上一些有着较雄厚资金的个人或企业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对于有专业技能的创业者来说,以技术入股不但减少了投资风险,还降低了创业的难度。

合伙经营也是许多小型企业的常见模式,尤其是相对复杂的创业构想。实际上,很多生意上了规模之后,通常都会进行合伙经营。因此,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合伙现象是很常见的。如今的市场基本上进入买方市场,各种经营类别都已经有太多的企业在参与,因此市场竞争格外激烈。在这种市场大背景下,合伙创业 或者强强联合,就有了更多的吸引力。

合伙之所以能成为一种经久不衰和广受欢迎的企业模式,是因为合伙形式具有许多优点:

(1)合伙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很低。

(2)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内部凝聚力较强。

(3)合伙人负无限责任,虽增大了个人风险,但也有利于刺激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

(4)合伙不是纳税主体,也较少受政府干预和法规限制。实践证明,合伙是创业的最好形式。美国的波音公司就是由合伙发展而来。

合伙经营的优势非常明显,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首先,资金的压力较小。所谓合伙,就是一方的力量不强,因此合作创业,这是可以理解的;其次,创业期间千头万绪,两个人,甚至更多的人共同创业,则可以分工合作,可以促进创建的进程,并顺利展开经济活动;第三,合伙人各有特长和自有资源,因此可以取长补短,并各自负责特定的工作,可以实施较为复杂的创业构想与计划,规模也可以比单枪匹马大很多,而发展速度上,也远远优于单打独斗的企业;第四,合伙企业有较大实力,可以进入起点相对较高的行业,也因此可以承担较大的市场压力与风险。

当然,合伙经营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 

首先,由于是几个人共同创业,产权区分上,如果没有精确的划分,会有很大的隐患,在企业发展到一定时候,会对原始分配比例提出疑问,而又很难达成一致;其次,付出与收益之间,并不是精确对应。比如几个人共同创业,每个人的能力、对企业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差异,分工合作往往会加大差异,出现苦乐不均的现象。同时,利润的分配往往是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人之间往往会有一定的想法,并影响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利润被合伙人分配,往往十分有限,降低了创业经济利益的吸引力;第四,合伙人在管理方面、企业发展、利润分配等方面往往产生一定的矛盾,这是必然的现象,关键在于如何各司其职,分工合理;第五,在创建期与营运初期,本身企业就处于投入和亏损阶段,但同时合伙人又必须支取一定的个人费用,加大了资金的紧张程度;第六,合伙对于人身的依赖非常高,假如特定合伙人的中途退出,对创建的事业是一种巨大的风险。

(三)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指独资企业。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独资企业是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优点为: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虽然独资企业有如上的优点,但它也有比较明显的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因此根据以上条件可以知道,在于资金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有利的条件且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比较容易起步的,但是对于刚刚起步的企业来说今后的发展则需要进一步的考虑,因为资金等经验问题可能造成今后的各种困难的。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大学生来说是一个比较有风险的,所以在考虑创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时候也应该把无限承担责任给自己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考虑在内。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质意义上的

“一人公司”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较为普遍,因为美国许多州的公司法律规定董事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即资格股,所以许多公司的股份的绝大部分比例由一个股东拥有,另外极小比例的股份由公司董事拥有。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并且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对于一个大学生,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是很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首先就在于它最低的注册限额为10万元,并且需要一次性足额缴纳。如果再加上公司成立时的其他开销,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这是一笔巨额支出,根本无法实现,即使实现了,可能接下来的资金周转等其他问题也会接踵而至,这必然会给公司的接下来发展带来很大的困难。当然,再则,一人责任公司要求唯一的股东承担其债务连带责任的,如果一旦公司还没有起步就陷入了危机的时候,对于刚刚创业有没有资金资本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最惨的打击。

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生“自主创业”非常普遍,美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比重就高达20%~23%。而在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比重相对偏低还不到1%。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成功率只有2%~3%,远低于一般企业的创业成功率。如何才能让大学生“自主创业”获得成功,关键不仅在于政府和社会要为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和土壤,同时也需要大学生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为未来创业做好准备,做出详细认知和规划,不打无准备之战。

志于创业的大学生,在自身具备足以创业的技术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技术不断发展完善,以期在市场竞争中具有相应的技术优势;有必要认真学习相关创业知识,积极调整心态为创业做好充足的心理与知识准备,在自己创业前可通过模拟创业或实习为创业积累相应的经验;有效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多方寻找风险投资与融通资金;组建具有相应能力与水平的创业团队,以有效克服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在创业取得一定进展后有必要把握时机做大做强,而在面临一定的困难与挫折时,也有必要积极应对妥善解决遇到的问题,以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在促进社会就业的同时,为科技创新与提升科技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如果想小本经营,不想担太大风险的,适合个人独资或者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如果规模庞大,管理水平要求高,经营风险大,适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如果资金规模不是很大,还是先成立合伙企业比较合算,等经营到一定规模,市场扩大以后再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壮大后再择机发展成股份公司。

自主创业需要各方面的知识积累,还需要社会经验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风险意识。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有成功也有失败,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自主创业。因此,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要多一些理性。创业仅有兴趣和激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受到资金、人际关系、政策及所处环境等各方面的制约。创业的话题应该是永恒的,但创业的选择须慎重。

参考文献:

《大学生创业指导》

《公司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条例》

(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免费下载 Word文档免费下载: 创业法学论文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