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定期轮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管理人员的资源利用率,及时调配各生产单位的管理配置,结合本公司的发展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的定期轮岗
3职责
董事会
董事会根据现实需要,直接负责相关管理人员的调配。
各管理人员
经董事会决定被调配轮岗的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并赴新的工作单位上岗。逾期未上岗者按本公司《出勤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进行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在接到董事会的调配轮岗通知单后24内向董事会申请推迟或取消调配,
4 工作程序
董事会根据现实需要,讨论决定相关人员的调配轮岗
各管理人员接到调配轮岗通知并上岗后,须努力配合新岗位相关人员完成工作;新岗位的相关人员亦须积极帮助被调配来的管理人员,尽快投入工作
轮岗周期的长短根据现实需要制定
任何人员工作上不得相互排斥,须积极配合工作,违者按本公司《奖惩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5相关记录表
调配轮岗通知
被通知人 | 相关交接人 | ||
具体内容 | |||
被通知人: 经手人: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