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业余时间的管理规定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对员工业余时间进行管理,使大家能心情愉快地投入到工作之中,现对员工的业余时间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在业余时间如公司有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安排时,员工必须按时参加。
二、自由活动时间的管理:
晚19:30—22:00分(公司有安排除外)为业余时间,属于自由活动的时间。在自由活动时间里员工可以自行安排,但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在宿舍、走廊及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在宿舍聚餐、酗酒、赌博;22:00时熄灯就寝;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员工娱乐活动的管理:
由于公司地处比较偏僻,除工作之余,员工的生活比较单调枯燥,为了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交流,让员工在工作之余有个愉快的心情:
1、公司设立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室、图书室(待条件具备时对外开放),还在一楼大厅设置了电视,员工可以在业余时间有选择地参加各类娱乐活动;
2、公司还在适当时机举办一些文体娱乐活动比赛。如篮球、乒乓球比赛,各类棋牌比赛,卡拉OK比赛等文体娱乐活动。
希望员工积极踊跃参加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在活动的同时遵守员工行为规范,爱护公共财物、维护环境卫生,对损害公共财物、破坏环境卫生,违反员工行为准则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和罚款处理;
三、员工外出的管理:
1、凡员工在业余时间需要外出的,须向车间、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出入大门时,在门卫进行登记,于晚上22时30分以前返回公司宿舍。
2、员工外出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如有触犯法律的,由个人依照法律承担责任;违反公司规定并给公司名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的,公司视情节轻重追究个人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特别严重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3、员工离开公司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如有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二00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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