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社会背景下的异地法官远程视频审判的设想
薛晓蔚
【摘 要】[摘 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类进入信息社会,作为上层建筑的司法制度也必然会进行变革。信息社会为司法的变革提供了物质基础,已经相对成熟的远程视频通讯技术使法官身处异地审判成为可能。我们设想由随机产生的不同地域的法官组成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审理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将法官从熟人社会中彻底解脱出来,完全不受人情、金钱和权力的影响,只凭证据和法律作出判断。但远程视频审判的实现有赖于一个比较充分的庭前准备,只有双方在庭审前充分的交流,包括证据和意见的展示,才可以使庭审顺利进行。
【期刊名称】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1(010)001
【总页数】4
【关键词】[关 键 词]信息社会;远程视频审判;审判方式改革
一、司法改革的困境
尽管我们一直在进行审判制度的改革,一直努力追求司法的公正,但一个毋庸置疑的现实依然摆在我们面前,司法腐败依然很严重。深究其原因,固然很多,也比较复杂,但笔者以为,回避制度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是关键因素。
回避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保证法官的中立性,即通过回避的实施,使法官变成一个中立的局外人,不掺和个人的利益,完全以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公正的处理。但现有回避制度的设置根本起不到这样的作用。在按照诉讼法中设置的回避条件实施回避之后,法官依然不是中立的法官,依然可能带倾向性地思考并作出判决。
人原本是群居的动物,中国的社会更是一个重亲情、友情的社会。因此,当一个人遇到诉讼后,他会在自己的圈子内启动所有关系,人托人,关系再托关系,最终和承办法官及受理法院的庭长、院长建立联系,影响审判结局。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努力和法官建立联系。在这样的背景下,让法官保持中立就成为很难的事情,司法腐败的存在及蔓延也就容易理解了。
但现实的环境使我们很难割断当事人和法官的这种联系。特别在基层法院,法官世世代代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且不说三姑八舅,就是同学圈子、朋友圈子都足以使任何一个当事人找到法官或法院的领导去说情。中国古人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即法官在熟人社会里很难保持其中立性,于是设计出异地做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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