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街社区首问责任制度
1、党员到“阳光服务驿站”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第一个接待受理的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社区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对社区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3、对报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上级部门协调处理后,由原接待受理的社区负责反馈落实。
直街社区情况报告制度
1、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2、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县委组织部、乡镇(街道)党委报告。
3、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受理的社区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党委或县委组织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直街社区工作信息沟通交流制度
1、每季度街道党委、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建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有关情况。
2、各社区“阳光服务驿站”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实现资源共享。
3、各乡镇(街道)党委、社区“阳光服务驿站”应即使将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人物写真、服务案例分析等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交流。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求助,要进行个案专报。
直街社区登记归档制度
1、社区各类型党员应逐个登记造册,因地制宜设置党组织,把教育管理工作覆盖到每个党员,同时填写好党员活动情况。
2、对流动党员,专门登记造册,为其编入相应支部。
3、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帮助其落实好接受入党教育和培养的基层党支部。
4、工作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各类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直街社区接转组织关系操作制度
1、详细介绍接转程序,并登记该党员的联系方式。
2、愿意由本社区党组织代理的,则按党员要求至乡镇党委代办。
3、愿意直接到乡镇党委亲自办理的,讲清楚办理过程。
直街社区受理入党申请操作制度
1、在受理有关人员表达入党愿望或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应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提供有关党内的基础知识的书籍或手册。
2、按照申请人的有关情况,选择与其最有关联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联系,帮助这些同志落实好接受入党教育和培养的基层党组织。
3、对联系、落实的情况要在登记表上予以记载。
直街社区提供党组织生活活动场所制度
1、主动为缺乏场所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或党内活动的“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活动场所。
2、对提出借用活动场所开展党组织生活或党内活动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认真登记编排,做到有序、有效。
3、为“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党组织生活党内活动,提供水、电、会议等基本设施,并善始善终做好服务。
直街社区业务学习制度
1、工作人员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学习党建理论及相关政策知识,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及上级工青妇团体的工作部署,交流工作信息。
2、业务学习要结合党员和群众的诉求情况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讨论,对典型的服务案例和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后,报告乡镇(街道)党委和县委组织部。
3、业务学习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召集,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如有需要,可另行安排学习时间。
直街社区“三必访”制度
建立健全“三必访”制度,做好“三个结合”,即新到党员必访、困难党员必访、党员去世必访;严格管理与关心帮助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鼓励自谋职业、知道再就业与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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