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科研人员
职称分类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冀人社规﹝2016﹞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方式,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为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建立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我厅制定《河北省推进科研人员职称分类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有关职称政策及本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的业务工作经历、思想品德、学术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科研成果和业绩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推荐报告。专家推荐需三名以上专家写出推荐书并签名(附专家基本情况)。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所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确保优秀科研人员脱颖而出。
附件:1.推荐申报人员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2.《申报评审ⅹⅹ系列ⅹ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称管理处)
河北省推进科研人员职称
分类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为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导向激励作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为科研人员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科研人员职称分类评价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并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研究人员,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人员,以市场评价为主。
第二条 从事基础研究人员评价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任职资格限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前五名)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前二名),并在本专业领域JCR二区期刊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名1项以上;
2. 在本专业领域JCR二区期刊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本专业领域JCR一区期刊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任职资格限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前三名),并在本专业领域JCR一区期刊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第一名);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并在本专业领域JCR二区期刊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在Science、Nature或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同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第三条 从事应用研究人员评价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任职资格限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前五名)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前二名),并在本专业领域JCR二区期刊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名1项以上;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4项以上(第一发明人),并均转化实施,每项直接转化收益300万元以上,或取得品种保护权等知识产权2项以上(第一完成人),累计转化收益1000万元以上(以到账收入为准);
3.主持完成国家面上项目1项以上,并实施转化,直接转化收益600万元以上(以到账收入为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任职资格限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前三名),并在本专业领域JCR一区期刊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第一名);
2.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6项以上(第一发明人),并均转化实施,每项直接转化收益300万元以上,或取得品种保护权等知识产权2项以上(第一完成人),累计转化收益1500万元以上(以到账收入为准),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
3.主持国家面上项目2项或国家重点(重大)项目1项以上,并实施转化,每项直接转化收益600万元以上(以到账收入为准)。
第四条 从事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评价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任职资格限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转化收益5000万元以上(以到账收入为准)。
(二)具备下列条件,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任职资格限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转化收益8000万元以上(以到账收入为准)。
第五条 符合进入绿色通道的科研人员,由单位或专家推荐,各市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职改办确认后,随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按照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第六条 科研人员为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提供技术服务,符合上述晋升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七条 附则
(一)JCR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学科分区为准。
(二)发明专利转化收益需由第一发明人提供单位科研主管部门、使用该成果的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技术合同和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效益证明需有关企业(政府部门)签章及企业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科技成果转化效益需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书面认可。
第八条 本细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推荐申报人员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或省直部门职改办书面考核推荐报告(附专家推荐书面意见及专家基本情况);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申报评审ⅹⅹ系列ⅹ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1份;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学历认证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任职资格证明、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
5、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专业经历证明、业绩成果(包括专业类荣誉称号、科研项目(课题)、科研奖励、论文、国家发明专利、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附件2
申报评审ⅹⅹ系列ⅹⅹ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