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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工商局消保分局工作总结
18年上半年消保分局工作总结
18年上半年,消保分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科室的支持下,通过加强12315平台建设,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做好12315“五进”工作,上半年圆满完成了市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消保分局上半年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
18年上半年,白山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咨询、来电、来人、信函、上级转办、12315互联网各类信息共计1093件,其中消费者咨询723件,投诉327件,举报4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总量减少13.6%,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2万元,随着5月2全省启用了12315互联网平台,标志着我市消费维权工作进入互联网时代。12315互联网平台和原有12315热线电话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截止目前,通过网络监管平台共受理投诉15件,11件办结,4件正在处理当中。
从受理咨询、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来看,18年上半年,市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成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新《消法》的实施,各县、区12315机构加大了新《消法》宣传力度,消费者购物更趋与理性。二是消费者倾向于拔打当地12315机构电话,12315平台只能对到市级平台电话咨询、投诉、举报进行统计,县级12315受理的各类信息本级平台是查询不到的。三是原属工商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划归食药局,针对食品(含化妆品、保健品)的咨询、投诉、举报不再受理,这也是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量大幅下降的原因。
二、开展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一3月15日在老政府广场举办了大型“3.15”宣传活动,消保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职能,在会场设立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台,广泛宣传新消法,现场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工作,实行现场投诉举报与12315投诉平台互动方式,拓宽了群众投诉渠道;同时在现场专门设立了现场应急小分队,随时了解投诉举报情况,及时现场调查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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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月14—15日期间,白山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各类信息125件,其中:消费者咨询87件,占受理各类信息总量的69.60%,涉及供水、供电、供热16件,物业费收取11件,房屋设施及装修保证金14件,商品三包规定18件,电信宽带9件,信用卡年费3件,摄影押金9件,涉及其他方面的咨询7件;投诉36件,占受理各类信息总量的28.80%,商品类投诉15件,服务类投诉21件;举报2件,占受理各类信息总量的1.60%,服装1件、水杯1件。(三)就3.15期间投诉举报情况,撰写了数据分析报告,从总体数据分析来看,呈现出咨询量增加,投诉、举报量减少的现象,咨询量增加说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通过到12315平台咨询得到提示,能提高防护意识是可喜可贺的。但是我们也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中,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方面问题仍然要保持较高关注度。投诉举报量的减少说也反映出我局在《消法》宣传及查处消费侵权案件方面力度在加大,也趋与说明消费者的消费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在18年消费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也说明在当今呈现出消费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这也要求我们工商部门要适应互联网时代。三、进一步做好12315维权服务站“五进”工作。
几年来,白山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加强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的规范化建设,市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12315“五进”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吉林省工商系统“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了18年各地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计划,从12315“五进”工作规范、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和指导工作、建立健全12315五进登记名录和信息化网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四个方面确保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要求各地区对已经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回访指导,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对符合条件建站的市场主体,积极建站。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由经营者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认真负责地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为充分发挥“五进”单位化解消费纠纷在在源头作用,我们按照“八个一”标准,目前,全市设在商场、超市、市场和企业等消费场所共16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今年新增6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其中:消保分局共设消费维权服务站12个,今年新增5个。消保分局消费维权科对烟草、邮政快递、金融等行业进行了实地踏查,先后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目前在七天连锁酒店、无限极白山烟草、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