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勾股定理的发展历史
在我国西汉或更早时期的天文历算著作《周髀算经》第一章中,记述了西周开国时期(约公元前1000年)商高对于周公姬旦的回答:“故折矩以为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即“勾三、股四、弦五”。
关于名词勾、股、弦的来源,据说是由于人的手臂弯曲成直角,产生一个直角三角形而起。上臂称为勾,前臂称为股,手的顶端至肩的距离称为弦。它们的长度之比正好是3∶4∶5,后人称这种三角形为勾股三角形,勾股定理由此而得名。
系统总结我国先秦到西汉初年数学成就的著作《九章算术》“勾股”一章中,从第一题到第十四题都是运用这个定理解决的实际问题。因此,我们又把这个定理称为“商高定理”。
在国外,相传这个定理是公元前500多年时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首先发现的。因此又称此定理为“毕达哥拉斯定理”。法国和比利时称它为“驴桥定理”,埃及称它为“埃及三角形”等。但他们发现的时间都比我国要迟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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