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通告
作者:;
作者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2003
卷:000
期:002
页码:P.16-17
页数:2
中图分类:F54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超限运输车辆;车辆行驶;人民政府;安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安全畅通;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保护;通告
摘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安全畅通,坚决制止超限运输车辆违章行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凡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轴载质量,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运载可解体物品超过公路限定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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