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改革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各学院和校院机关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各学院成立相应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大学统一安排组织做好本学院所属考生复试工作。
三、我校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领域)
我校仅在校本部(南京)的0802机械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4土木工程、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939网络空间安全等6个工学学科和085201机械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25兵器工程等4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招收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领域)不招收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
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考生被录取后不参军入伍,不享受军队供给制待遇。
四、复试名单确定
我校2018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4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20人、专业学位硕士20人。(注:该计划为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预告计划)
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3人全部参加复试,另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20%的比例,择优确定45名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参加复试。
申请调剂我校考生的初试科目和拟调剂专业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参加复试。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