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转发《江苏省监察厅关于省监察厅派出机构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权限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监察
【发文字号】苏司监[1989]第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1989.10.30
【实施日期】1989.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转发《江苏省监察厅关于省监察厅派出机构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权限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司监[1989]第4号)
省劳改工作局,各劳改劳教单位、公司、学校,厅、局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监察厅《关于省监察厅派出机构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权限等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为便于贯彻,根据上述《意见》和我厅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