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张家界科技工业园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的通告
【法规类别】化工科技物资管理
【发文字号】张政通[2009]12号
【发布部门】张家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16
【实施日期】2009.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张家界科技工业园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的通告
(张政通〔2009〕12号)
为优化市重点工程--张家界科技工业园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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