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探讨
作者:陈林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29期
摘要: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确定是工程设计的基本参数,进水水质的测定分析对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南方某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探讨确定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方法,为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关键词: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水质
中图分类号:U664.9+2文献标识码:A
污水处理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正确掌握污水的水质,而污水的组成成分及其,难以用单一指标来表示其性质。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是指单位体积污水中所含污染物的数量,用以表示污水的污染程度。确定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一般应考虑城市发展规模、城市类型(工业化城市、消费性城市还是旅游城市等)、居民生活习惯及城市气候特点的影响、城市的排水体制、工业类别和工业废水所占的比例等因素,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实测、分析的基础上,经反复比较论证后确定。
一、污水厂设计进水浓度确定方法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1年版)3.4.1要求,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镇、类似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水质确定。然而,对有关的调查方法及取得的数据如何处理等则未作详细规定。由于缺乏水质监测数据和有效的数据处理方法,加之污水水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致使目前已建的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水质与设计水质存在较大差异,严重影响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因此在设计污水处理厂时,对已有的实测水质数据如何处理和确定设计水质值得进一步探讨。
当无调查资料时,规范建议按下列标准采用: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按每人每天25~50g计算。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固体、总氮和总磷的范围分别为 25~50g/(人·d)、40~65g/(人·d)、5~11g/(人·d)和0.7~1.4g/(人·d) 。规范并未给出生活污水COD产量,在实际设计过程中,通常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该方法在确定污水厂进水水质时,由于规范给出的范围值较广,通常结合临近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实际进水水质进行综合确定。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