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筒仓清仓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仓存豆粕的质量,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清仓操作,在清仓前必须先要申请《进入有限空间许可证》,在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操作。
1、清仓前,必须启动输送设备将仓内可放出的豆粕输送完。 2、清仓前,必须支架好照明设施(防爆),以保证仓内充分照明。
3、清仓前,劳务队长要在《清仓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进仓人员为本队劳务工和所领取的工具。
4、清仓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仓内,严禁酗酒、神志不清和有残疾的劳务工人参加清仓作业,在没有得到安全人员许可的情况下,禁止工人进入仓内操作,进仓前劳务队长要签字确认进仓的本队劳务工没有携带危险源进仓。
5、打开仓门后,清仓监督人员需要进仓观察仓情,如果仓内豆粕未结块未产生挂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进行清仓作业。
6、清仓时,必须启动仓顶小风机,使仓内空气形成自然流通,同时必须将仓顶滑动门关闭,将出料绞龙断电挂牌上锁,当料堆达到一定量是,工人携带所有物品出仓,在确认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启动绞龙出料,料堆绞平后再将出料绞龙断电挂牌上锁,工人继续进仓清料,严禁设备带电清仓。
7、清仓时,必须带好口罩,遇有不适,应及时和仓外人员联系、救助。
8、清仓时,仓外必须有人和仓内保持密切联系,如有危急情况应立即通知控制室人员将设备断电,停止运行。
9、清仓时遇有铁块、水泥块、石块等杂物需捡出,以防对输送机械造成损坏。
10、清仓用的工具必须是由粕仓提供的专用工具,不得私自带工具进仓作业。
11、清仓结束后,仓内所有工具必须拿出,豆粕必须彻底的清除干净,不能有残留。
12、清仓结束后,必须由操作人员进仓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关闭仓门。
13、清仓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各种清洁工作,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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