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街道友谊社区配套用房工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五常街道2019其他011
招标人: 杭州余杭友谊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备案机关:
2019年5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开标
(五)评标(含评标办法)与定标
二、合同的授予
三、技术规格书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五常街道友谊社区配套用房工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 |
2 | 项目地点 | 余杭区五常街道 |
3 | 项目规模 | 总建筑面积为64199.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864.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7335.54平方米。 |
4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范围内(具体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 |
5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要求 |
6 | 工期要求 | 基坑监测工期“从土方开挖到正负零完成” |
7 | 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8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具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证书及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检测能力,且须为余建〔2018〕493号文件中通过备案(年审)的检测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10 | 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11 | 投标有效期 |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
12 |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 | 踏勘现场:自行安排。投标预备会:不举行。 如有疑问请于2019 年5 月27 日16时00分之前以书面加盖公章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余杭区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
14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 收件单位:杭州余杭友谊股份经济合作社 递交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办事处417会议室。 截止时间:2019年5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15 | 开标会 |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办事处417会议室。 时间:2019年5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16 | 投标保证金 | 10000 元(截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16时00分) 招标人指定收款单位(账户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城建征地拆迁专户 要求报名企业在缴款单备注工程编号:五常街道2019其他011,保证金不收取现金及支票,要求企业直接转账、网银或电汇。 无需到收款单位开收款收据,以银行相关入账凭证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中) 联系电话:88733696 特别注明:本账号拒收现金,以现金缴款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 已缴纳区本年度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无需再次缴纳,根据《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2013]230号)、《关于水利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林水水字[2014]171号)、《关于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参照执行区内企业年度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公资[2014]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
17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履约担保形式:人民币采用转账支票、汇票、网银等形式(不允许使用现金) |
18 | 评标标准及方法 | 明标抽签法 |
(一)总则
1、招标说明
1.1项目名称:五常街道友谊社区配套用房工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承包人(检测单位)。
2、招标概况
2.1招标形式
本次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人:杭州余杭友谊股份经济合作社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64199.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864.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7335.5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具体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
3、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料
3.2本项目,承包人一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4、工程质量
4.1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要求。
5、工期
5.1本次招标的工期见附表第6项。
6、现场条件
6.1本工程招标项目范围内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自理,包含了进出场费、场地内协调费等投标人检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资金来源
7.1自筹资金
8、投标人
8.1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见前附表8项所述;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2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前附表12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1、招标文件的效力
11.1招标文件是招投标和中标后签定合同的有效依据,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书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逾期送达,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2、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
12.1踏勘现场:按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中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有关现场地形、地势、交通及周围环境等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时所需考虑的资料。
12.2招标答疑:投标单位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12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书面答疑,招标单位将按规定时间予以书面答复。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踏勘现场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招标人在答疑中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统一以答疑纪要形式将答复内容公布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12.3未踏勘现场或递交书面答疑的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2.4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组成
1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附件1、附件2)
(2)目录
(3)投标函;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6)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7)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8)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
(9)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10)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业绩
(11)拟派本工程项目部人员汇总表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4、投标报价
14.1本工程标底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14.2按照招标文件中《地基基础监测商务报价参照表》提供各项收费为收费标准的66%收取。
14.3本工程标底编制依据:
14.3.1、本预算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风险费用、利润和税金等全费用单价,本预算综合单价按市场了解、调查价格计入。
14.3.2、桩基检测要求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要求。
14.3.3、本工程检测要求符合余建〔2013〕46号文《余杭区地基基础桩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律采用水泥试块配置做静载试验。
14.3.4、措施费包含了进出场费、场地内协调费等投标人检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
14.3.5、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规定。
材料价格详见预算标底。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次其间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要求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须与投标单位相符,不得以个人名义前来交纳保证金。递交单位与投标单位不相符、以现金缴款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16.3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向五常街道小额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保证金均以交纳时的投标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原路退还。
16.5有下列情况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6.5.2投标截止时间后坚持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的;
16.5.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
16.5.4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6.5.5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3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者使用不退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 “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单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内含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工程名称;
(3)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14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文件送达给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9.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达后,不得借故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修改补充投标文件有效。
19.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四)开 标
20、开标
20.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5项规定时间在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办事处417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
2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随带
(1)营业执照副本;(2)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3)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证书合格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否则投标无效。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投标截止前已送达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后不予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20.3投标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
20.4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4.1由招标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0.4.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4.3由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格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内容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当众宣布符合性审查结果,该结果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20.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0.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
20.6.1、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不符合本须知20.2、20.3条规定的;
20.6.2、逾期送达的;
20.6.3、未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0.6.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的。
20.6.5、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或涂改后未盖单位公章;
20.6.6、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0.6.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
20.6.8、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无效(未按招标文件13.1的要求组成投标文件);
20.6.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五)评标(含评标办法)与定标
21、评标
21.1评标方法
21.1.1本工程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程序如下:
21.1.2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及抽签规则。
21.1.3将有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签到表上签到的顺序号作为有效投标人的编码代号;
21.1.4将标有有效投标人编码代号的乒乓球投入摇号机内,由招标人代表按抽签规则实施摇号抽签,抽出的乒乓球由现场工作人员宣读编码代号,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根椐有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签到表上签到的顺序号(该顺序号即为有效投标人的抽签编码代号)宣读抽签结果,该结果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签结果。
21.2抽签规则
(一)有效投标人三个及以上时:
a. 5名及以下投标人:实行一轮抽签,抽出3名拟中标候选人,依次分别为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拟第二中标候选人和拟第三中标候选人。
b. 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拟中标候选人,依次分别为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拟第二中标候选人和拟第三中标候选人。
c. 11名及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拟中标候选人,依次分别为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拟第二中标候选人和拟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时,不进入抽签环节,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22.定标
22.1 招标人确定拟中标候选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2.2招标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当确定拟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经公示无异后可以确定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2.3招标人应将评标过程做好记录,各有关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合同的授予
23、合同的授予
2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3.2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23.2.1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实施方案及说明书、组织和技术措施。
23.2.2.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技术服务合同送余杭街道办事处小额交易中心备案。
23.3如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权,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招标人另选其他中标人。
24、检测合同签订
24.1本次招标中标单位工期见前附表第6项。合同签定后不得转包,如有转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五常街道友谊社区配套用房工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
2、工程地点:余杭区五常街道
3、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为64199.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864.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7335.54平方米。
4、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范围内(具体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
5、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还需配备具有检测上岗证的人员2名,其余人员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酌情配备。
二、建设依据
1、有关单位和机构
1.1建设单位(招标人):杭州余杭友谊股份经济合作社
1.2招标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3设计单位: /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质量目标
桩基检测要求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要求,基坑监测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五、检测服务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
六、仪器、设备和设施配置要求
6.1 仪器、设备配置
6.1.1 现场项目部须配备足够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满足多个工点同时检测、工作需要,保证施工进展的需要。
6.1.2 现场项目部应采用国内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且必须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应确保所有检测、仪器和设备在检测、过程中状况良好、性能稳定、检测与精度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费和标准要求。
6.1.3 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必须保证满足本工程检测、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更换或退场。对不能满足本工程检测、工作需要的仪器和设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单位更换。替换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必须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并报监理单位批准。
6.2工作和生活设施
中标单位应自行解决在现场开展检测、工作所必需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自行解决食宿。
7、桩基检测要求
注:1、本工程部分桩基检测需提前(或分批)进行,将导致桩基检测设备的多次进出场,费用由中标检测单位承担。
2、钻孔灌注桩抗压桩头加固处理相关制作要求由中标检测单位自行完成,其中钻孔灌注桩破桩头由总包单位完成。
3、桩基检测要求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要求。
4、本工程检测要求符合余建〔2013〕46号文《余杭区地基基础桩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律采用水泥试块配置做静载试验。
5、本工程部分桩基检测需提前(或分批)进行,将导致桩基检测设备的多次进出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中标后不做调整。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及目录排序规定如下(具体格式见附表):
(1)封面(附件1、附件2)
(2)目录
(3)投标函(附件3);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附件4)
(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5);
(6)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附件6);
(7)投标人一般情况表(附件7)
(8)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
(9)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附件8);
(10)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业绩(附件9)
(11)拟派本工程项目部人员汇总表(附件10)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用于密封袋外封面)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投标人全称(盖章):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
投标文件开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附件2
正(副)本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 移动电话: 传真:
附件3
一、投 标 函
致:(招 标 人 名 称)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全部内容,以本投标文件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本工程的按照招标文件中《地基基础监测商务报价参照表》提供各项收费为收费标准的66%收取,服务期为 ,质量目标为 。
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
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同时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文件自递交你方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中标将成为检测与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委托检测的工程,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因该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三、授权委托书
:
我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 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澄清、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
因该全权代表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四、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附件7
五、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申请人全称 | |||||||
注册资本金 | 成立日期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资质等级 | 编号 | 颁发机构 | |||||
营业范围 |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性质 | ||||||
技术负责人 | 固定资产净值 | ||||||
联 系 人 | 电话/传真 | ||||||
企业网址 | E-mail | ||||||
现有员工情况(人) | 各类人员 | 本单位 | 外聘 | ||||
员工总数 | |||||||
其中 | 教授级高工 | ||||||
高级工程师 | |||||||
工 程 师 | |||||||
助工及以下 | |||||||
持有执业资格人员总数 | |||||||
其中 | 铁道部检测工程师 | ||||||
建设部(省市)检测工程师 | |||||||
交通部检测工程师 | |||||||
其它执业资格人员 | |||||||
有关认证 证 书 | 1.名称; 证书号: 颁发机构: 2.名称; 证书号: 颁发机构: |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8
八、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用途、功能简述 | 备注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九、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学 历 | 职 称 | 毕业时间 | |||||
资格证书 | 注册时间 | 从业时间 | |||||
是否属申请人固定雇员 | 身份证号码 | ||||||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年) | ||||||
教育和培训背景(包括毕、结业院校名称、专业、起始时间) | |||||||
(教育背景从大学开始) | |||||||
工作经历(包括类似项目业绩、担任职务、完成的工作内容、有无过失、获奖情况): | |||||||
时 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
注:附相关证书、二代身份证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10
十、拟派本工程项目部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技术 职称 | 工作年限 | 所属 工作单位 | 资格证书 种类、编号 | 拟担任 的职务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仅供参考)
(委托方)甲方:杭州余杭友谊股份经济合作社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 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为施工和验收提供桩基质量验收依据及对开挖基坑实时监测。
2.技术服务的内容:五常街道友谊社区配套用房工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
3.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检测、结果分析及监测数据的整理。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余杭区;
2.技术服务期限: ;
3.技术服务进度: 配合施工进度随时实施。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按相关工程技术规范;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施工图设计图纸和联系单;
(2)地质勘察报告。
2.提供工作条件:与施工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 ;
3.其他: (无)。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无)。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检测内容和工作量先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内容和工作量及中标价签订,若遇建设单位要求减少检测工作量,则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量与投标单价计算合同价,并经过审查确定为:人民币 元。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为:本工程款在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40%,工程量完成100%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的80%,余款待所有试验工作完成,并按要求提交正式的检测成果报告,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及结算审计后十日内全额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 址:
帐 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无) 。
2.涉密人员范围: (无) 。
3.保密期限: (无) 。
4.泄密责任: (无)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无) 。
2.涉密人员范围: (无) 。
3.保密期限: (无) 。
4.泄密责任: (无) 。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1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时 。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8份,U盘一只 。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现行规范 。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现行检测规范要求。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本工程现场以及业主所在地 。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的技术要求,应当 /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 /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 /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协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
2.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 ;
2. 双方认为没有必要履行时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杭州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无) 。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设计图纸,地质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无) ;
3.技术评价报告: (无)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施工图设计参照的设计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无) ;
6.其他: (无) 。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杭州余杭友谊股份经济合作社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9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19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
杭州余杭友谊股份经济合作社:
我单位接受贵单位五常街道友谊社区配套用房工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我单位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贵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我单位郑重作出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在业务活动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单位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办法。
4、发现相关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5、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6、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7、不接受或暗示为贵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8、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9、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成员不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不存在“人证不一”或挂证行为;对因个人擅离职守给贵单位造成的损失,我单位将承担所有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10、其它需要保证的事项。
本廉政承诺书有效期至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
我单位及本项目组成员若有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条款(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后,完全愿意接受党纪政纪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依法依规进行的任何处罚与处分,并承担贵单位或相关部门在网络上公开我单位“不诚信或不廉洁”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若构成违约,依法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若造成财产损失,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触犯刑律,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