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协议书
档案编号:
帮 教 人: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电话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电话
姓名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电话 帮教对象: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释放或解除社区矫正日期 帮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帮教组织: 司法所
帮教对象 于 年 月 日刑满释放或解除社区矫正,并纳入安置帮教计划,为维护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签定如下帮教协议:
一、帮教组织要建立帮教长效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见面谈话、走访家庭、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帮教对象和帮教人联系,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生活、就业等情况,实现帮教工作经常化。
二、帮教组织对在生产、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有需求的帮教对象,按照安置帮教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帮助刑满释放或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落实相关政策。
三、帮教人要在思想上对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及安置帮教政策,帮助其稳定情绪,安心生活,当发现其思想波动或有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苗头时,应及时劝阻,全力制止其违法行为的产生,并及时报告帮教组织。
四、帮教人要帮教其家庭、亲友、邻居和周围人群积极接纳、主动关心帮教对象,鼓励引导帮教对象积极上进,做到不歧视、不埋怨。
五、帮教对象应认真接受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员帮教,主动向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反映自己的真实想法,听取合理建议,多做思想沟通,依法、合情、合理地反映实际困难与问题,不纠缠取闹。
六、外出期间经常与家人和帮教人员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保持联系。
七、坚决不参加涉黑、涉赌、涉毒、涉邪等违法活动,不扰乱社会治安,不再违法犯罪。
本协议一式三分,帮教组织(存入帮教对象档案)、帮教人、帮教对象各执一份。
帮教组织: 司法所(盖章)
帮 教 人:
帮教对象:
年 月 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