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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最终稿)

时间:2014-04-06 00:00:55    下载该word文档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专业建设规划

(20132016)(讨论稿)

专业建设是学院内涵建设的核心,专业建设水平是学院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加强专业建设是提升学办学水平的关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和江苏科技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对专业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建设规划。

一、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2012年度教育部四号文件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产学研结合培养改革,坚持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为地方区域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

2、依据

目前,学院共有本科专业22个,其中本二批次招生专业3个,本三批次专业招生19个。年招生数2200人左右。专业涵盖了工、文、经、管专业门类

学院目前的专业设置现状出发,遵从国家和江苏省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考虑到未来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学事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定位,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学院办学理念是:立足张家港,服务地方区域经济,着力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逐步增强和扩大幅射长三角的能力。在规划期内,积极创造条件,提升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

3、工作目标

坚持以工科为主,经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建设思路。做大做强工科专业,做新做优经管专业,做活做特文科专业。为使苏理工招生专业的层次更多样化,通过遴选一批实力较强、社会需求量大、社会声誉较好的专业,推荐到本二批次进行招生并逐步扩大本二批次招生专业和数量。在逐步稳定本三批次招生类型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使苏理工各专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都能达到或者超过上级专业评估体系指标中的“优良”水平。

二、专业建设工作的具体思路

1、推行产学研合作改革促进技术应用能力培养

大力产学研合作的教学改革,重点在教学模式上进行改革探索,初步形成教、学、做一体化的新型教学模式。积极主动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吸纳企业人员实质性参与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以职业能力培养和工作岗位相适应的核心课程标准;积极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有利于增强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教学新方法新手段积极推进和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工作逐步形成教、学、做为一体的,以真实职业为背景的情境中实施教学。并将职业道德教育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突出创新实践能力培养

2、实施专业分层次建设,提升专业服务定位面向

目前,在现有的22本科专业中,本二批次招生专业3个,本三批次招生专业19个。计划在规划期内,在积极引入中外合作办学的基础上,对所有开设专业实施专业分层次建设工程,提升专业的服务定位和面向。计划分为二个专业招生层次:本二批次招生专业和本三批次招生专业。在确定的专业招生类型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通过积极推进,确定与对方学校优势资源相符的专业开展和实施中外合作项目,提升办学层次。

本二批次招生专业主要服务和面向张家港及周边经济发展比较紧密的行业,如机械、治金、材料等,并且这些专业在学院已有多年的办学经验,社会需求量比较大、就业形势较好,社会声誉良好。计划通过遴选5个左右专业推荐到本二批次进行招生。

在稳定本二批次和本三批次招生专业的同时,积极开展中外合作交流,积极遴选与对方合作办学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相关专业相符,专业条件保障任务较轻,适合于对外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如工商、经济、计算机等专业。而本三批次招生专业主要除以上两个层次以外的专业。通过专业分层次建设提升学院专业服务面向与定位。

3行专业分类别建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为确保所有专业在规划期内达到建设目标,同时也为了依托校本部相关学院的师资、专业实验室等教学资源,还为了充分利用学院现有教学资源条件,使专业建设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兼顾一般。计划对苏理工现有的22个专业和方向实行类别建设。具体建设的专业类别分有:重点建设专业类型,计划建设5-7个;自主建设专业类型;共建共管专业类型计划建设4-5个;托建托管专业类型,计划建设3-4各种专业建设类别的建设目标如下表所示:

表一:苏理工各专业分类别建设目标

专业 设类型

负责人建设目标要求

承担教学工作量

建设目标

评估目标

师资队伍

条件保障

评估操作

重点 建设

负责人应为苏理工自有教师,且具有高级职称。

苏理工能够承担80%以上专业教学任务

在苏理工达到民办独立学院专业“优秀”等级

每个专业5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2人;

苏理工重点建设、重点投入

由苏理工下属院部专业负责人承担

自主 建设

负责人应为苏理工自有教师,且具有高级职称。

苏理工能够能承担60%以上专业教学任务

在苏理工达到民办独立学院专业“优良”等级

每个专业56,其中高级职称3

苏理工经统筹全盘考虑后,根据预算投入

由苏理工下属院部专业负责人承担

共建 共管

负责人为2名,应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承担共建共管校本部学院1人,苏理工自有教师1人。

苏理工能够能承担1/3以上教学任务

通过双方合作达到民办独立学院专业“优良”等级 

每个专业至少2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1

以基本满足本科教学要求,适当投入

由苏理工下属院部和校本部相关学院专业负责人联合整合资源承担

援建 托管

负责人为承担托建托管的校本部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苏理工相关学院配备1人相关教师进行协调和沟通

苏理工能够承担少量的或者完全由校本部援建学院承担

梳理镇江校本部相关学院资源,满足民办独立学院专业标准

苏理工自有教师1人或者校本部相关学院援教教师1

原则上不投入,主要依托校本部相关部门进行条件保障

由校本部相关学院专业负责人承担操作

各专业建设类型具体情况及建设目标如下:

(1) 重点建设专业

建设目标:专业水平能够达到民办独立学院专业评估的“优秀”等级专业定位和发展能符合张家港及周边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够形成业特色并且专业辐射能力较强专业改革效果明显

师资队伍方面,计划到建设期结束后,每个专业约有56名自有专业教师,其中:两名专业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职称,其中一名负责人应具有正高技术职称,自有教师能够承担80%以上的专业教学任务。

条件保障方面,由苏理工重点建设和重点投入,形成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实践教学富有特,在项目实训、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有特色,有固定的实习基地和稳定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队伍。

计划设立57个专业建设点,由苏理工制定相关文件和政策,各院部结合自身条件进行自主申报,苏理工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确定。

2)自主建设专业

建设目标:专业水平能够达到民办独立学院专业评估的“优良”等级。专业初步形成并具备一定的人才培养条件,专业建设目标较为明确,专业建设规划清晰可行,专业改革初具成效。

师资队伍每个专业56名自有专业教师,两名专业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具有高级职,且能够自有承担60%以上的专业教学任务。

条件保障具备基本的专业教学基础设施,实践教学完整,有相对固定的实习基地和自有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其建设的目标、周期由苏理工制订相关政策执行,直至通过本科学位授予。

建设方式:自主建设专业由苏理工各院部建设为主,苏理工将对师资、实验室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与投入。建设的效果和质量,由各院部负责。苏理工将进行定期考核,其结果将纳入年底院部绩效考核体系中。

3共建共管专业

建设目标:考虑到苏理工自有师资和条件保障资源不足,需要校本部相关学院进行共同建设共同管理,以提高专业建设质量与水平。计划通过双方合作在建设期结束后,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能够达到民办独立学院专业“优良”等级

师资队伍:通过与校本部相关学院合作,达到民办独立学院专业“优良”等级中对师资队伍的要求。苏理工自有的专业教师每个专业不能少于2名专业教师,且能够自有承担1/3及以上的专业教学任务。

条件保障具备部分专业教学基础设施,能够承担核心的实践教学环节,有一定的实习基地和能够承担50%以上的毕业设计指导任务的教师队伍。其它由校本部相关学院提供支持或共同完成。

建设方式:列入共建共管专业,由苏理工下属二级院部和校本部相关学院共建为主,各院部应指定一名自有教师担任专业建设第二负责人,和校本部相关学院共同进行专业规划制订、专业建设实施、特色专业方向培育等工作。

4建托管专业

建设目标:通过梳理校本部相关学院资源,在建设期结束后,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能够满足民办独立学院专业评估的标准和要求

师资条件:通过整合校本部相关学院资源,能够达到民办独立学院对专业评估合格标准中师资条件的要求。而苏理工不考虑引进相关专业教师,但苏理工下属各院部确定一名自有专业教师或由校本部相关学院支援派驻一名相关专业教师担任联络人,主要负责与校本部相关学院进行沟通和协调,配合校本部相关学院完成专业建设及执行。其建设的目标、周期完全执行校本部政策,直至通过本科学位授予

条件保障:苏理工不进行专业教学保障条件建设,专业教学保障条件完全委托校本部相关学院和部门进行,苏理工将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和实验室运行情况,以届为单位通过协商支付一定费用,从而确保专业教学的顺利进行。

建设方式:列入托专业,由校本部相关学院承担专业规划制订、专业建设实施、特色专业方向培育等工作。苏理工下属各院部积极配合完成实施。

4、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提高服务地方经济能力。

通过实施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初步形成专业群规划及设置在充分考虑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建设基于“一个公共技术平台+多个专业方向”的专业群框架模式,从而带动整体专业水平的提高。增强服务地方经济能力

规划期内,各院部应结合自身条件,积极引入相关企业代表,结合职业岗位需求深入探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点选择1-2个专业进行突破,力求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办出特色,提升水平,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重点建设专业还应在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教学管理等面积极做出改革,确保专业建设产生实效。

5、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调整专业结构与布局。

目前我院有工科专业15个,分属工科机械类、材料类、电气类、电信类、计算机类、土木类。经济和管理类专业5个,文科类专业2个。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学院办学特点,优先设置与区域主导产业、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适的专业,逐步建立专业预测机制和调整机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布局和专业方向设置。在整合校本部相关学院资源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专业格局,本科专业总数稳定在22个左右。

注重专业群落结构优化,形成机械、材料、电子电气、信息、生物、管理等应用学科专业群。打造专业特色,尽快建成若干满足区域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培养地方急需的实用人才

通过规划和建设,初步形成以应用型为主的多科发展的专业布局,理工类专业所占比例达到70%以上,建有学院级重点专业建设点5个,有效促进学科与专业结构优化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

通过规划和建设,大力整合校本部相关学院资源,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通过进一步大力发展机类专业,特别是机电一体化类专业和自动控制类专业。创造条件增设经济和管理类专业,逐步强化冶金大类专业的发展。

三、保障措施及相关政策

专业建设由于其内容涉及面广,所以是一项集整个学院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综合工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要在管理机制、投入机制、考评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有所加强。特别是要加大投入,明确责任,确保专业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具体措施及政策如下:

1、健全创新教学管理体系,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针对学院实际情况计划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逐步进行完善。通过制度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成为执行制度、完善制度的主人,变教学管理为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全员管理。

2、继续加大专业建设投入力度,确保分类别建设显实效

苏理工将在各专业的建设类型确定后,依据承担专业建设的工作量,对原有的专业建设相关的政策,如专业建设经费、专业建设业绩分补贴和建设负责人的岗位聘用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二:苏理工分类别建设专业享受条件保障政策

专业建 设类型

建设经费

业绩分补贴

岗位聘用

专业实验室 使用

教学与实验 运行经费

重点 建设

1.5万/

800

享受苏理工岗位聘用政策

苏理工承担

自主 建设

1万/

540

享受苏理工岗位聘用政策

苏理工承担

共建 共管

1/年。其中:1/2给苏理工专业负责人;1/2给校本部建设的负责人

540/年。其中:1/2给苏理工专业负责人;1/2给校本部建设的负责人

苏理工建设人享受苏理工岗位聘用政策;校本部承担建设负责人享受相应岗位的相应待遇。

按共建比例份额和学生数按届支付一定的实验室建设使用补偿经费

根据校本部承担实验教学等情况协商支付实验耗材、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相关教学费用。此费用从列入苏理工下属院部年度预算中进行列支。

援建 托管

1/年。其中:1/4给苏理工专业负责人;3/4给校本部建设的负责人

540/年。其中:1/4给苏理工专业负责人;3/4给校本部建设的负责人

苏理工负责协调人员享受岗位聘用政策;校本部承担建设负责人享受相应岗位的相应待遇

按援建情况,根据学生数按届支付实验室建设使用补偿经费

相关说明:

1)建设经费和业绩分补贴政策

重点建设类型专业的建设经费:1.5万元/年,业绩分补贴:800/年,建设周期参初步定为4年。

自主建设类型专业的建设经费:1万元/年,业绩分补贴:540/年,建设周期初步定为4年。

共建共管类型专业的建设经费:1万元/年,其中:1/2的建设经费由苏理工承担专业建设的负责人管理和使用,剩余的1/2专业建设经费由校本部承担专业建设项目任务的负责人管理和使用。业绩分补贴:540/年。其中:1/2的业绩分补贴由苏理工承担专业建设的负责人享受,剩余1/2业绩分补贴由校本部承担专业建设项目任务的负责人享受。建设周期初步定为4年。

托建托管类型专业的建设经费:1万元/年,其中:1/4的建设经费由苏理工承担专业建设的负责人管理和使用,剩余的3/4专业建设经费由校本部承担专业建设项目任务的负责人管理和使用。业绩分补贴:540/年,其中:1/4的业绩分补贴由苏理工承担专业建设的负责人享受,剩余的3/4业绩分补贴由校本部承担专业建设项目任务的负责人享受。建设周期初步定为4年。

2)专业运行政策:

重点建设类型专业自主建设类型专业其专业运行经费由苏理工以预算的形式整体划拨至苏理工下属二级院部。

共建共管类型专业:专业实验室使用经费由苏理工按共建比例份额和学生人数,以届为单位支付给校本部承担专业实验任务的部门专业实验室使费,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则按苏理工制订的相关政策执行。教学与实验运行经费由苏理工根据校本部相关部门承担实验教学等情况,协商支付实验耗材、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相关教学与实验运行经费,此项费用从列入苏理工下属二级院部年度预算中进行列支。

托建托管类型专业:专业实验室使用经费苏理工按建情况,根据学生人数按届支付专业实验室建设使用补偿经费。教学与实验运行经费由苏理工根据校本部相关部门承担实验教学等情况,协商支付实验耗材、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相关教学与实验运行经费,此项费用从列入苏理工下属二级院部年度预算中进行列支。

3)其它

所有苏理工的专业建设经费,必须在苏理工财务部门建立专用账号进行使用,具体使用应通过苏理工下属院部,按照相关比例原则控制使用。

专业建设业绩分以年度为单位,通过苏理工下属二级院部,根据专业工作情况进行分配。

苏理工聘请校本部的专业负责人,应在苏理工承担教学任务并且承担的课程类型为学科基础课或者专业课,其教学酬金按苏理工制订的相关政策执行。

苏理工聘请校本部的专业负责人在承担上级要求的,如专业抽检、专业评估等专项工作时,苏理工将视工作情况另行支付相应的专项费用。

四、检查与考核

苏理工将在每年的12月份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由苏理工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各专业建设的负责人进行考核。检查和考核的各专业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岗位职责及考核奖励办法结合苏理工下属二级院部相关意见完成相关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通过专业检查与考核工作,在苏理工各专业间形成积极有效的竞争机制,增强学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培养主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地方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确保专业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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