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奖惩制度
5.1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加强驾驶员、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控制交通违章和违规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5.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械运输公司全体员工。
5.3车管干部对于分管工作负责,出现问题将按HSE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4对于安全行驶50万公里以上者,驾驶员全年做到无任何大小责任事故,以及发现机械故障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或抢救事故有功者,将优先评选先进驾驶员。
5.5违反车辆审批、调派规定,擅自派车的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调度室要对车辆出场、回场情况负责,要严格执行调度室车辆管理规定。出现问题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调离岗位。
5.6双休日、节假日车辆“三交一封”工作将由各队对封存车辆的行驶证、准驾证 、钥匙进行查收。未按规定执行“三交一封”制度,每人处以100元罚款。
5.7 驾驶员无故不参加考试,不参加教育培训的,一次罚款50元。
5.8 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给予待岗6个月,并吊销准驾证。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风险抵押金扣除,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自负,并勒令下岗;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9驾驶员驾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发现一人次,处以200元罚款。
5.10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发现一次,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5.11 非岗驾车,处以非岗驾驶员和本车驾驶员各2000元罚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风险抵押金扣除,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非岗驾驶员和本车驾驶员自负。
5.12跑私车或不按路单行驶,对驾驶员给予2000元罚款,待岗三个月。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风险抵押金扣除,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自负,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13未带**公司上岗证和驾驶证驾驶**公司车辆的,处以100元罚款;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的,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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