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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时间:2017-11-21 09:54:55    下载该word文档

鉴定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执行鉴定的各项工作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领导和依靠全所人员搞好鉴定所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领导鉴定所的各项工作,对鉴定所的各项工作拥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三、领导制定鉴定所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
  四、严格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领导和组织鉴定所考工工作,保证考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领导制定鉴定所发展规则,建立健全鉴定所各项规章制度。


鉴定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执行鉴定所的各项工作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协助所长,保证鉴定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具体安排鉴定所各项工作,负责协调鉴定所各机构的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机构的作用。
  三、主持召开鉴定所工作会议,组织制定鉴定所考工工作计划,组织检查各项工作的进行情况,总结评比各项考工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负责审定参考人员所考工种、等级,监督等级证书的发放工作。
  五、负责落实鉴定所发展规划,协助所长落实鉴定所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计划。


鉴定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鉴定所副所长的领导下,具体主持鉴定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鉴定所资料室、保密室、材料工具设备保管室的工作,抓好工种考评组的工作。
  二、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研究部颁《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严格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建立各类工种考试试题库。
  三、负责组织鉴定所各项考工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考工的时间、考场、试卷、考务、监考、考评等做出具体安排。
  四、负责审定办公室、资料室、保密室、保管室的各种办公用品、图书、仪器、工具、材料的采购计划,上报副所长审批执行。
  五、负责组织登记汇总参考人员考试成绩的工作,负责组织对参考人员所考工种进行定级的工作。
  六、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考试题目进行命题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所长审批后使用。
  七、负责组织等级证书的发放工作。


鉴定所办公室专干岗位职责

一、鉴定所办公室专干协助主任工作,在主任外出的情况下,主持所内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接待、填表、资料审查工作。
  三、负责鉴定原材料、工具、量具、刀具和电器材料的采购计划。
  四、根据鉴定专业、人数、级别、填报鉴定表格及证书并负责上报劳动部门审批。
  五、完成所长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考评组组长岗位职责

一、坚决执行鉴定所考工工作计划,严格遵守鉴定所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好本组的等级工考评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组考评所,具体安排各考评员的工作岗位,要求考评员严守纪律,搞好考评工作。
  三、负责检查本组考评员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总结每次考评工作完成情况,对考工工作提出改革完善意见,写出书面材料上报鉴定所办公室。
  四、负责本工种参考人员的成绩登记汇总工作,参与审定参考人员的所考工种等级。
  五、严守机密,不准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评员名单。


考评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鉴定所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掌握本工种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对参考人员负责,对国家负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搞好本岗位的考评工作。
  二、坚决服从考评组长的安排,严肃认真地完成本岗位的考评任务。
  三、对于试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考评员应首先向考评组长报告,考评组长解决不了的,由考评组长向办公室报告解决。
  四、对考评工作的改革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参与考工试卷命题与审查工作,协助办公室建立健全的试题库。

鉴定所保密员岗位职责

一、保密员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保密工作。
  二、负责鉴定所的试卷、考件及有关资料的保管,并注意防潮、防锈、防火,防盗和防丢失。
  三、负责试卷、考件等的收发、编密封号工作。
  四、有权对试卷、考件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五、负责鉴定成绩的对号入座和试卷、试件的归档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鉴定所电脑操作及制卷人员岗位职责

一、电脑操作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按鉴定中心批准的试卷进行打印,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
  二、试卷及有关资料的打印必须严格审批手续。
  三、确保打印质量,打印试卷及文件资料应做到及时、准确、整洁、清晰,符合文版规范。
  四、加强保密工作,一般打印的腊纸和废纸废卷、余卷等要及时烧毁,打印室不准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不得泄露试卷内容。
  五、试卷分装正确,封袋前应有专人复查,确定无误后,装袋密封,存入档案柜。
  六、坚持厉行节约、爱护打印设备,保持室内卫生。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人员岗位职责

一、保卫人员按考场安排的岗卡及巡逻范围执勤,做好保卫工作。
  二、考试期间,保卫人员要严格把关,一律凭证入场(监考证、准考证、工作人员证、身份证等),禁止无证人员入场,开考30分钟后严禁考生入场。
  三、流动巡逻保卫人员,如发现考场附近有闲杂人员应及时劝走。
  四、保卫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更不得与他人议论考题事情。
  五、保证考场安全,谨防坏人的破坏。

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鉴定所文件、试卷、成绩等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二、及时收集鉴定所有各种基础数据,并整理汇编,为领导及时提供数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三、负责鉴定所有关统计核算工作,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四、认真执行保密制度,严格履行阅文制度,档案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阅外借。
  五、搞好室内卫生,做好十防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
  1、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结业生或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劳动者,原则上可申请鉴定初级技术等级。
  2、具备五年以上本工种龄或持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有三年以上本工种工作经历和经评估合格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校、中专、职高)的毕业生,可申请中级技术等级鉴定。
  3、具备八年以上本工种工龄经专业培训或获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和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培训班的毕(结)业生,可申请高级技术等级鉴定。
  二、有特殊贡献或参加国家、省、地级技能竞赛获得名次者,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提前申请升级鉴定。
  三、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批准,来我站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经鉴定所审核,报劳动部门批准,按照省物价局鉴定收费标准交纳鉴定费后发给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所保密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必须严守考试机密,不得泄露有关考试试卷内容和答复与考核有关的问题。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试卷应由鉴定所专职考务员从职鉴中心试题库中提取。
  三、试卷在考核规定时间内,由考评员按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当众拆封发卷。
  四、考试完毕,考评员根据要求整理、装订、密封好试卷或在考件上编号交考场保密室。
  五、考前不得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该次考评小组人员名单。
  六、考核中,考务人员不得向考生提示或答复涉及试题内容、工艺或检测方法。
  七、考核后,考务人员不得向考生透露有关评分细节。
  八、考生成绩、试卷及考件由考务员统一封存在保密室,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擅自拆封。
  九、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工作规程

一、考评员是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可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资格的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对某工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监考、评定等工作。
  二、考评员在执行考评工作时,必须佩戴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戴有本人照片的考评员资格胸卡。
  三、考评员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前,要根据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的要求,协助鉴定所作好有关设备工具的调试检查工作。
  四、考评员要认真维护考场秩序,作好考场监督、检查、释疑、现场评定、收发试卷等工作。
  五、考评员在开考前应向考生宣布本场考核时间,重申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当众拆封发卷。
  六、考评员应审核考生《准考证》是否与参考人、参考工种相同。
  七、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考生夹带、偷看、传递、代考、换卷(件)等违反《考场守则》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予以批评、警告、对严惩作弊者要视情节予以扣分,试卷作废处理。
  八、考评员应详细准确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负责。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评员应指令考生停止考试,考生退场后,要整理、装订、密封好试卷或在考件上打好考号交回考场保密室。
  十、考评员要指导或承担本场次鉴定的阅卷(检测)评分工作,严格按标准评定成绩,考评小组成员应在本场次鉴定成绩登记册上签名负责。
  十一、考评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吊销考评员资格及至行政处分。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守则

一、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进入操作工位),并将《准考证》置于桌面或工位上,以便查对。
  二、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件)出场。
  三、考生理论考试时只能带必要的文具,操作考核时只能带考试通知时要求的工具物品,而不得携带其他书籍、笔记本、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应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答题,并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考号,不得在试卷和考件上做任何标记,违者不计分。
  五、考生如遇试卷印刷模糊,分发错误,或考前检查考场准备的工具材料缺件,或考件有严重缺陷,设备损坏,可举手向考评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工艺或检测方法。
  六、操作技能考核时,考生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文明生产,防止人身设备事故。
  七、考试时间,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得传递、夹带、换卷(考件),不准提示或指导别个加工考件,不提交换工、夹、刀量具,不准吸烟、吃食物,不得随便串位走动,需去卫生间,要先经过考评员允许。
  八、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围观、喧哗,操作考核完成后,考生应将考件、试卷、图纸、一并交考评员,并在考件上打好考号,登记验收后,方可退场。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即停止作答或操作,交卷交件退场。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守则,如有违反,由当场次考评员视情节作出扣分,试卷(考件)作废,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阅卷(检测)评分标准

一、阅卷(检测)评分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阅卷(检测)时不准会客,不准查询考生编号和姓名、不准私自进入保密室和登分处,不准带试卷或考件出入阅卷(检测)室。
  二、阅卷(检测)评分人员须认真理解和掌握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一丝不苟,客观公正的阅卷(检测)评分。
  三、考评小组指导阅卷(检测)评分工作,考评组长应召集阅卷(检测)评分人员研究确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合理分工。
  四、统一使用红色笔批阅试卷、记录数据、计分,文字数据应清楚工整,涂改之处要附加签字说明。阅卷(检测)评分后要签名负责。
  五、发现有倒装、密封不严、卷面(考件)有明显标志,考件编号不清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考评小组负责人请示报告。
  六、要确定复查人员做好试卷复检或考件的复查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资料档案保管规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建立考生鉴定档案,设立专门档案资料室。
  二、职业技能鉴定档案资格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试卷考件、成绩登记册,发证备案表。
  三、考生试卷(考件)须保存一个月备查。
  四、鉴定申报表、成绩登记册、发证备案表应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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