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安全验证

安全验证

时间:2023-11-14 11:30:25    下载该word文档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打假举报奖励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1.10.13【字号】【施行日期】200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打假举报奖励暂行规定(2001年10月13日)
第一条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规范奖励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制度,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举报有功人员是指具实名以书面材料、传真、网上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且举报情况经执法机关查证属实的人员。匿名举报人真实身份可以确定的,也给予奖励。第三条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法人员、检定检验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举报行为不适用本规定。企业设立或委托的专门调查机构及其他专门调查组织的举报行为,不适用本规定。第四条举报下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属于本规定奖励范围:(一)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产品;(二)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和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产品;(三)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四)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免费下载 Word文档免费下载: 安全验证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