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教职成〔2010〕65号
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学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化水平,适应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并结合近期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要求,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档案建立工作,现就学籍信息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推进学生信息管理工作
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是进一步提高学籍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毕业证书网上查询、全面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化管理的主要手段。我厅于2009年委托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组织开展了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在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成绩验证管理体系”建成并投入使用,学生从入学注册起直至毕业均实现信息登录追踪学生在校三年的个人信息、成绩、转学、转专业、休学、获奖等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一)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领导要对该项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二)我厅继续委托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配合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及其工作人员入校开展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
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采集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为确保学生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将从每年的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今后,有关信息采集工作以此通知为准,如无特殊情况,我厅不再另行通知。
(二)学生学籍采集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文字信息、图像信息。所有在校学生信息都要通过专门采集录入数据库,凡经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录取的新生,都列入新生采集范围。信息采集具体办法由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中等职业教育 学生学籍 信息采集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8份)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