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关于钟水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郴委干[2016]54号
【发布部门】中共郴州市委
【发布日期】2016.09.04
【实施日期】2016.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郴州市委关于钟水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郴委干〔2016〕54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钟水飞同志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嘉禾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杨志平同志的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周进平同志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党校(郴州行政学院、郴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校(院)长职务;
李运球同志任郴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免去郭宗模同志的郴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职务;
雷立文同志任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桂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李水福同志的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何长青同志任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桂东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杜慕晋同志的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谭瑞昌同志的中共永兴县委常委、委员、中共永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彭新云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党校(郴州行政学院、郴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校(院)长;
胡好民同志任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汝城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陈木松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纪检员,免去其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罗锡武同志任郴州工业交通学校党委副书记,免去其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李显仁同志的郴州工业交通学校党委副书记职务;
靳卫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宋国忠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
免去何支林同志的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颜超华、袁文明同志的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职务;
焦能飞同志任郴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宜章县委常委、委员、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黄卿同志的郴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廖兴云同志任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嘉禾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雷明辉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纪检员,免去其中共桂东县委常委、委员、中共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袁玉娟同志的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尹志刚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纪检员,免去其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邓文锋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武志宏同志任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临武县委常委、委员、中共临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宾永和同志的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职务;
朱红波同志任郴州市粮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桂东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龙柏武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阳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鹏程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调研员;
张荣萍同志任郴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调研员职务;
宋建雄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委员;
李毅强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治委员;
李攀同志任共青团郴州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利华同志的共青团郴州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职务;
毛建祥同志任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免去其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林贵平、李杰宏同志任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黄天帆同志任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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