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时间:    下载该word文档
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


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22


19956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发布根据199712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1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二次修根据20122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1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1856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第四次修订根据20225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第五次修订19959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内河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籍船舶、排筏、设施在本省内河通航水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河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排筏、设施因碰撞、触礁或搁浅、火灾或爆炸、风灾、沉没等造成人身伤亡、人员失踪、财产损失的事故,但不包括船舶污染、船员工伤、船员和旅客自杀和他杀以及失足落水。
第四条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海事管理机构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竹、木排筏之间在林区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主管机关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按本办法调查处理。
船舶在停泊修理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调查处理。海事管理机构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依法查明交通事故的事实,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处罚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应当事人的申请调解由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

第二章
第五条县(市)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设区的市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管辖市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本市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省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管辖在本省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发生在界河上的交通事故由最先接到报案的主管该界河的海事管理机构管辖。
第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对交通事故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第八条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有权处理下级海事管理机构管辖的交通事故。
下级海事管理机构对其管辖的交通事故,认为需要由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处理

免费下载 Word文档免费下载: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TOP热门搜索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