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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体制改革

时间:2011-10-30 13:03:37    下载该word文档

农村公路路政体制现状及改革

一、 目前路政管理体制的现状

1、 路政管理体制不统一。一直以来,各地路政名称五花八门,标志千奇百怪,一直为人们所诟病。交通系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有路政、运政、海事等众多不同称谓的部门,这些部门在全省十一个市设置情况也不同,仅路政管理部门就有隶属省交通运输厅的,有隶属于省厅公路部门的,也有隶属于各市交通部门的,其称谓有的叫交通路政支队,有的叫路政处的,有的叫路政科的等,有的市把路政、运政综合为一个执法机构,有的路政、运政各自独立。有条条管理的,有块块管理的,还有条块结合的。各地路政管理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县、乡道路路政管理。有个别县到目前为至还没有设置路政管理机构及人员,根本无法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使“十一五”大规模建设期间修建的公路得不到有效保护,使占70%以上的农村公路路产流失严重。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实施大规模的铁路、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农业开发等项目建设,部分农村公路常常被当作施工便道使用,公路损毁现象十分严重而得不到及时修复。

(二)路政管理经费无保障

现行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大部分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收费主要靠收取的路产赔(补)偿费,这个收费项目不同养路费和运管费,来源稳定,这个路产赔(补)偿费用是有损坏公路才有,没有损坏公路行为就没有,极不稳定。如果路政管理机构靠收这个费来维持自身开支的话,那么肯定是饥一顿饱一顿,甚至出现了一年路政人员都没领取工资的现象。况且,照有些人的说法公路管得越好,越没有损坏路产的行为发生,就越收不到钱,路政管理机构本向的宗旨就是保护路产,维持畅通,那么管理的越好,路政机构岂不是越吃不起饭。我省集中治超以来,靠罚款返还保障治超经费,目前治超取得了明显效果,反而治超经费无法保障,按照国家这个所谓自收自支的事业执法和收费罚款来养活执法队伍这个体制和机制本身就是一个笑话,而且是一个腐败的根源,这种体制实际是变相鼓励执法机构去滥收费罚款来维持自身的开支,作为现实中的路政管理机构倒不是希望公路设施完好畅通,而是希望损坏公路的案件越多越好,因为这样就能收更多的钱维持自身生存。执法部门依靠罚款开支本来就是错误,有的路政部门还为了生存竟然还制定罚款赔偿任务保人员工资,现状不改变,路政人员永远吃不饱饭,交通更不会发展。

(三)路政巡查装备相对滞后

目前现交通路政大队大部分都没配备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使用的基本是超期的老旧车辆进行公路监督检查,以至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动态路政信息,遇有突发事件和接到举报案件根本无法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案件调查中勘查设备不完备,不先进,不能做到及时有效取证,使一些路政损坏案件不能获得索赔。

二、 路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十一五”大规模公路建设把我省农村公路的发展事业推向了高潮。那么,随着大规模公路建设高潮的逐渐消退,公路公布工作重心必然要转向管理工作,政府建成这么多的农村公路,这么庞大的公路资产,路政管理工作将是我省未来公路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就如何切实把改革公路管理体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研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新型路政管理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效、科学、管理的农村公路执法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规定》(国发2002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256号)等有关规定,都明确指出要精简高效的便民执法!可现在山西交通路政执法却这样政出多门多头执法!

那么我省如何才能推行交通综合执法,理顺交通执法体制,体现精简、高效、便民、统一的行政执法原则,山西能不能向福建、云南、江苏、新疆、河北等省学习综合全部路政成立一个运转高效的路政执法队伍。

三、 路政管理体制改革几点设想

(一)、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路政管理体制。统一机构、名称、服装、标志,交通部门应该统一在省、市、县分别成立路政总队、路政支队、路政大队三级路政管理机构。为各级交通部门的二级机构,必要时,可在乡镇成立路政中队。就路政管理体制来说,在一个市,尤其是一个县(市),应建立一个路政管理机构,而不能有两个。因为路政管理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它不同于养护公路。如果一个县有两个路政管理机构,就会引起路政管理的混乱,影响路政管理机构权威,降低路政管理效能。

(二)明确机构性质,保障经费来源。争取把路政执法人员按照公务员性质管理,执法经费那入党的财政预算。

(三)配备路政管理装备。为保证农村公路及其配套设备不受侵害,及时纠正路政违章以及路产路权案件的执法工作,并配合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等,需要对农村公路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路政巡逻,因此需要配备专用的路政巡逻车、勘察设备及其他必要的装备,以保证该项工作及时和顺利开展。我们要乘全省科技治超的东风,积极探索新型的高科技管理手段,为全省各市、县交通路政管理机构配备GPS卫星定位路面治超巡查车辆,使各市、县路政管理部门在办公室可以通过电脑平台对巡查车辆实施监控管理,随时随地掌握路政巡查车辆的各种信息,遇有突发事件和接到举报案件,可以第一时间内通知距离现场最近的中队,及时处理问题。减少了不必要的环节,从而大大增加了工作效率。GPS卫星定位车辆的配发,将加强对车辆巡查记录真实性的监督管理,在全省“十一五”公路大规模建设向“十二五”公路管理转型的关键第一年,是我省路政科技管理更进一步,使全省的公路资产得到有效保护。

用于路政管理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七十三条和交通部制定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警示灯。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主管部门负责。

总之,一个新的路政管理体制的形成,需要实际经验的不断探索和积累,还需要创新的勇气。让我们大家共同为我省路政管理体制改革献计献策,为创造路政管理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

20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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