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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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管理制度汇编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地质管理制度
第一条采场原始编录规定。
1.按爆区或台阶进行采场工作面地质编录。
2.断裂位置、陷落区、矿体(层)、主要层位界限,矿体(层)产状和取样位置均应测绘于图上。
第二条钻孔原始地址编录规定。
1.编录前应将空位与原始记录进行校对,并对有关数据(包括孔号、孔号坐标、设计方位及倾角,孔深丈量,标本、体重、采样位置及分析结果)认真编录和填写;
2.钻孔的定位,必须有测量人员用仪器测定,保证位置准确;
3.仔细观察样品,对岩性、矿石类型、矿物成分、矿化强度、围岩蚀变、接触关系等进行编录,重要地质现象应作详细描述;
4.地质编录应随工程的进展及时进行,及时做好地质素描和编录;5.现场编录应及时进行内业整理,一般应在两天内完成,单一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成册,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综合资料编制。
第三条生产取样规定。
1.露天采场在开采台阶上利用爆孔采取岩粉作为试样。
2.爆孔的位置在矿石区域内时,每孔均应取样;爆孔的位置在矿废之间时,应根据矿石与废石的接触情况、矿化的均匀程度及爆孔间距进行取样,地质情况复杂时每个孔都要取样。
3.单孔用“十字法”取样,样重不小于2公斤。4.取样时,应按照测量爆孔图现场编录。
5.取样应填写取样卡片,样品送加工时要填写送样单。第四条试验取样规定。
1.技术试验取样主要是为了确定矿石的可选性、选矿方法、加工工艺等提供资料。取样方法取决于试验规模所需矿样重量、矿化均匀程度、采样施工条件等因素。所采样必须有代表性,其数量应满足不同阶段、不同深度试验的要求。在取样前应详细编制加工技术试验取样设计。
2.根据需要在矿体及其周围采取矿石或岩石(包括自然重砂和人工重砂)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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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供矿物学、岩石学、矿相等专门研究。
3.取样应填写取样卡片,样品送加工实验时要填写送样单。第五条样品加工规定。
1.试样加工应严格按照规程制定加工流程,按流程规定进行烘干、破碎、过筛、混匀和缩分后,试样重量不得少于15-20g。
2.制备的试样必须通过规定的筛子,筛上残留颗粒不能舍弃,要继续研细至全部过筛并充分混匀。
3.制备的试样全过程中,其损失率不得超过5%,缩分误差不得大于3%。4.每批加工样品均要做1~2个加工检查试样,以利于检查加工质量。5.试样袋上应填清样品号。第六条X-荧光分析规定。
1.从加工室取来样品后,清点样品的数量数否和分析传票的一致,核对样品的编号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按要求检查每个样品盒是否都干净,每个样品盒的薄膜是否都平整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盒要及时的处理。
3.在做样品分析的时候要看每个样品的粒度和湿度是否合格,不合格样品应重新加工。
4.X-荧光分析仪在预热状态下,显示灯是黄色的,每次在做样前必需先点standby使仪器停止预热,并且指示灯变绿后再打开样品分析室上的盖。
5、在输入样品编号的时候要注意和分析传票及样品袋上的编号及放样品的顺序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可以参考以前的样品编号或者向地质人员及时反应。
6.设定完毕后,点击“start”开始分析,分析开始后,“start”将变成“stop”,点击“stop”可以停止分析样品。
7.X-荧光分析仪在预热或者工作状态中,严禁直接把样品分析室上的盖直接打开,以免发生危险。
8.分析完毕后,仪器会提示移走样品,提问是否进入“standby”状态,应把样品从样品分析室取出后,然后点击“sampleremoved”即可。如果在“enablestandbymode”前划“V”,则点击“sampleremoved”后,仪器进入预热待机状态,否则不进入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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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析完后,在分析界面栏中,“status”栏中的三个“X”号会变成三个“A”,这时可以把光标移动到要查看的样品行,点击鼠标右键,打开一个窗口,在该窗口中点击“result”,便可以看到分析结果。
10.全部分析完样品后,打开“job”窗口,选择所在月份或者星期的文件夹查看分析结果,然后选中当天分析的样品编号进行打印。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