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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大招生简章

时间:2011-11-26 12:23:09    下载该word文档

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拟安排118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34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1530名左右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统考及少量推免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831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考生可上网查阅:http://www.moe.edu.cn/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91,下同);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入学者)。以上人员报考前(2010111日前)须出具在公开刊物(CN号,不含报纸、增刊)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须是第一作者,不少于4000字,原件),并经我校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1110)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1114)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参照学术型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单独考试研究生的招生有关事宜另文发布。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外的其它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办法。

(五)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中国留学网网址:www.huiguo.cn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0925929每天900-22:00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号码应填写证书中的“学校编号”,而不是“No:”。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一定要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务必详尽、准确、有效。如因提交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011101114。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一)准考证下载

201111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寄发。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1115116,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初试地点和报名地点相同。

(三)初试科目

115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15下午 外国语

116上午 业务课一

116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教育、201英语一、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各地书店有售。

211翻译硕士英语、331社会工作原理、333教育综合、346体育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硕士基础、437社会工作实务、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提供考试大纲或指导性意见,我校自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以上科目的参考书目可与出版社、我校相关学院联系或网上查购,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成绩公布日期

初试成绩预计于20112月底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打印成绩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113月底4月初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日期安排在20114月份,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复试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六、调剂

调剂工作在20114月份开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公布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20115月中旬左右结束。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签订合同。报考我校的统考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类别,调剂生一般录取为自筹经费类别,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截至2010年,录取为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福建省教育厅拨付,单考生的委托培养费由考生所在单位支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费由考生个人支付。2011年的培养经费问题将按当年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经我省招办、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20106月中旬左右)。

(四)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八、入学:20119月份,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九、在校学习期间待遇:符合条件的硕士生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学业成绩优异者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

十、学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个别全日制专业学位实行弹性培养模式)。学习成绩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十一、就业

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如因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的,由学生自谋职业。其它类别硕士生按国家和我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请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三)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4

通讯地址:350007福建福州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3465314,传真:83462639。电子信箱:lcf@fjnu.edu.cn

联系地址:350007福建福州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电子邮箱:lcf@fjnu.edu.cn(招生期间电话较为繁忙,有问题的考生尽量用邮箱提问,我办会及时回复。)

办公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三层研究生处招生科

注:专业目录中带有“★”符号为我校在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设的二级学科博士专业(与其他专业一样)。

学科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如085202光学工程);其他专业为学术型招生专业(如080300 光学工程)。

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831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91,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1114)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010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0 1025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925929(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11101114。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一)201111-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115116(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17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17,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15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15下午 外国语

116上午 业务课一

116下午 业务课二

117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九)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1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十)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1.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2.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名单


1

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注:如有变化,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为准。


2

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名单

34所)

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拟安排126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33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1610名左右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推免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和学科实际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831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可上网查阅:http://www.moe.edu.cn/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仅限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91,下同);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人员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1114,下同)前须到我校研究生处出具在公开刊物(CN号,不含报纸、增刊)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须是第一作者,不少于4000字,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45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参照学术型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单独考试研究生的招生有关事项另文发布。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有关办法。

(五)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中国留学网网址:www.huiguo.cn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925929(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免试生、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3511福建师范大学”。

2)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2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8)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11101114。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下同)、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将扣留该证件,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初试

(一)20111225-201219,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1718,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7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7下午 外国语

18上午 业务课一

18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14数学(农)、315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各地书店有售。

211翻译硕士英语、331社会工作原理、333教育综合、342农业知识综合四、346体育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32统计学、437社会工作实务、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等科目由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提供考试大纲或指导性意见,我校自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以上科目的参考书目可与出版社、我校相关学院联系或网上查购,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福建省招生办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初试成绩预计于20122月下旬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打印成绩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123月中下旬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日期安排在20124月份,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七、调剂

调剂工作在20124月份开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公布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125月中下旬结束经我省招办、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于6月中下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须与我校签订自筹培养协议。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四)考试诚信和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入学

20129月份,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十、学制和培养费

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学习成绩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实行在职攻读的弹性培养模式,其他类别硕士研究生实行全日制培养模式。

截止20119月,我校统考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生(单考生除外)均为公费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培养费,根据闽价费2010343号文件规定,工商管理硕士的培养费为42000/全程·生,公共管理硕士的培养费为39000/全程·生,旅游管理硕士的培养费为33000/全程·生,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费为18000/全程·生。培养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十二、就业

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如因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的,由学生自谋职业。其它类别硕士生按国家和我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三、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4

通讯地址:350007福建福州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3465314,传真:83462639。电子信箱:lcf@fjnu.edu.cn

网址:http://yjsc.fjnu.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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