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市级名校长(园长)工作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长教党[2017]34号
【发布部门】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28
【实施日期】2017.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市级名校长(园长)工作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长教党〔2017〕34号)
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单位、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长沙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一支具有教育家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提升全市教育管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局党委研究决定,组建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工作室(以下称名校长工作室)。首批将组建5个名校长工作室,首席校长申报工作即日启动,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长沙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组建方案》(附件1),认真开展申报,7月18日前将《长沙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首席校长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局组织处。各区县(市)教育局可申报1名首席校长,局直属单位、子弟学校、民办学校根据实际进行申报。
联系人:江晨
联系电话:84899729
邮箱地址:zzc812813@163.com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
长沙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长沙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搭建中小学优秀校长成才平台,培养一批具有教育家素质的中小学校长,为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一流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建设10个市级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名校长在校长队伍建设中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造就一批热爱教育、研究教育、实践教育、创新教育的高水平校长,形成一支办学理念先进、领导风格成熟的中小学校长队伍,建立培养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的新机制,使名校长工作室成为未来中小学教育领军人才的摇篮。
三、组成与职责
(一)名校长工作室的人员组成
名校长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首席校长,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二是名校长(2-3名),共同参与工作室各项工作,由首席校长提名,报局党委审定;三是学员,每位首席校长每个周期(三年)负责指导10名左右学员,学员一般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由局党委组织申报、遴选、分派。
名校长工作室可聘请专家担任顾问(1-2名),由首席校长提名,报局党委审定。
(二)名校长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1.培养培训。通过名校长工作室的培养,提升学员的政治素养、师德修养、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拓宽教育视野,使学员的办学理念更有系统、更具特色,所在学校办学质量有明显提高。
2.课题研究。建立校长积极参与、合作研修、自主发展的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校长的办学思想、治校经验,开展课题研究。在每个周期内至少开展一项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教育改革实验和学校管理研究成果。
3.辐射带动。以研讨会、报告会、名校长论坛、管理诊断等形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辐射作用。至少结对一所农村学校,开展结对帮扶。
4.建档考核。建立学员学习档案,首席校长负责对学员进行年度考核,并作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按年度提交局党委。
5.完成局党委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名校长工作室组成人员的主要职责
1.首席校长的主要职责
(1)制定工作室周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学员周期培养目标和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报局党委备案。
(2)对学员进行考核,建立学员成长档案。
(3)传授学校管理经验,指导学员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教育改革探索。
(4)开展有关学校管理、校长培养培训的课题研究,工作周期结束时,完成工作室工作总结报告,完成1篇学校管理创新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报告,并公开发表1篇以上研究论文。
(5)组织学员集中研讨,共同进步。
(6)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工作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
2.名校长的主要职责
协助首席校长做好工作室的各项工作。
3.学员的主要职责
(1)根据个人实际,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定周期内学习计划和研究项目。
(2)接受首席校长的指导,完成首席校长安排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周期结束时,完成个人专业成长报告,并公开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
(3)做好学习记录、案例评析,总结管理方法、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剖析本人所在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实施方案。
四、申报条件与审定程序
(一)首席校长的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遵循教育规律,始终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重要位置,有正确的人才观和科学的质量观。
2.所任职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形成办学特色方面具有示范作用,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教育科研能力强,近五年内在国内公开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4.连续担任校长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校长岗位,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二)首席校长的审定程序
1、局党委制定申报条件并发布通知。
2、具备条件的校长自愿申报。
3、局党委组织专家评审。
4、局党委会审定。
5、公示5个工作日。
6、以校长本人的姓名命名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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