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公司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辽阳**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辽阳**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受约人在履行本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担负分管责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并推动落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每年书面向党委报告分管业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二)加强检查指导。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了解掌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组织查找廉洁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检查指导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违规违纪问题,纠正不正之风,促进合规管理。
(三)强化监督制约。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委其他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落实责任和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从业、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人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其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四)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同党中央和**公司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公司决策部署在公司得到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弘扬**精神铁人精神和**工业优良传统作风,严格执行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管理规定。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中**平台为自己、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利,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妨碍和干扰纪律审查。
三、责任追究
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对受约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与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发约方〕辽阳**公司 〔受约方〕辽阳**公司
〔发约人〕 〔受约人〕班子成员: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