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市政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取酬自查报告 聊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关于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取酬情况 自查报告 市政管理局: 根据聊纪发【20XX】6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处对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 我处及时召开了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处长靳春燕同志为组长的自查清理领导小组:组长:靳春燕 副组长:潘玉强、李涛 成员:张群、郑胜伟、王一勋、康一、杜玉孝、周建亭、张玉峰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及时下发了关于成立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取酬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兼职取酬工作进行集中清理的通知,处属各单位认真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二)要求全处在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退休事业人员、内退或离岗事业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了“聊城市清理(:企业兼职自查报告)兼职取酬个人登记表”,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经过自查,除了养护所副所长郑胜伟同志兼任鲁西市 政公司经理职务但未在该单位领取任何工资、补贴、津贴等薪酬外,未发现其他违规现象。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篇二:关于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报告 关于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题报告 省委组织部: 我校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全校内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回头看”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强化思想认识。我校以开展规范清理工作“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思想工作,妥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规范清理“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排查摸底,扎实进行规范清理。我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行了再次排查、逐一甄别,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经全面摸底排查,我校不存在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同时,校党委明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若发现有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专此报告!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篇三: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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