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推荐文档: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关规定有哪些?

推荐文档: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关规定有哪些?

时间:2019-04-26 08:07:10    下载该word文档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关规定有哪些?

小编希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关规定有哪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时期,我国各项法律制度都不完善,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那时,我国的法律学者和广大人民就开始致力于发展和完善我国各项法律制度,致力于为国家法治社会的建设做贡献,其中就包括建筑工程。到目前为止,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并且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例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的问题。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关规定。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二、《合同法》有关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到现在为止不算多,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相信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也会越来越详细。相信国家。

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