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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软件

时间:2011-11-21 14:25:18    下载该word文档

新农保软件

新农保具体操作分为县级和乡镇级乡镇级进行信息的初审和录入工作,县级操作员进行复审,做最终的信息确认。

河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一、村管理

由县级经办机构操作人员对各乡镇下的村进行首次登记、修改村信息以及由于村合并、拆分等所需要进行的村注销工作。

1.村(社区)登记

:社区或村类别分为行政村和自然村两类,现阶段两类均可选择差别不大,一般默认为行政村。

2.村(社区)信息变更

:村编号是无法修改的,是系统上线时省厅默认生成的,不允许修改。

3.村(社区)注销

注:村编号不允许修改

二、参保登记

1.人员参保登记

乡镇级工作人员对所在辖区农村居民新农保申请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系统。在县级操作员未做复审前,均可用此模块修改人员基本信息

注:在点击保存按钮前,所录入的家庭成员信息与特殊身份信息必须先选定。人员参保信息登记中,有一项为:前次成功录入的人员信息,这是方便操作员在录入多个人员时提醒您办理到具体哪一个人员的设置。

2. 人员登记核对打印

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成功后,可按村或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参保信息,并打印《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参保核对表》并将该表格返回对应的村进行信息核对。

3. 非特殊人员参保登记复核

县级操作人员对乡镇级操作员所登记的人员信息进行复核。可按村查询、操作,也可定位进行个人复核操作

4. 特殊人员参保登记复核

县级操作员对乡镇级操作员所录入的特殊人员信息进行复核

注:可按绿色箭头查看详细情况,可批量复核也可单独定位。操作时复核标记选为复核通过或复核未通过。

5. 人员参保信息维护

乡镇操作员根据《变更登记表》对参保信息进行修改。

6.人员参保信息维护复核

县级操作员对系统内已做过信息变更的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及复核。

7.人员特殊参保身份审核

县级操作员对系统内特殊人员的参保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复核。

8.终止参保

当系统内的正常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定居、户籍性质变更、跨统筹区域转移或死亡等情况,乡镇级操作员需要办理终止参保业务。

注:省内办理转移不涉及此业务,人员跨省转移转移业务办理成功时,系统自动会对该人员终止参保,不需要再次进行终止参保操作。

9.终止参保复核

县级操作员对乡镇级操作员所录入的终止参保人员进行确认并复核。

10.县区银行账号信息维护

县级经办机构对县区级开户银行、银行行号、开户户名及银行账号进行维护。

11.被征地信息维护

12.被征地信息维护复核

三、关系转移

1.人员关系转入

处理参保人员省内跨县(市、区)转入的情况。转入地经办机构经办人员检查参保人员的各类信息并录入。

2.人员关系转出

转出地县级操作员在系统中查询出转移申请《新农保关系转入接收函》,核实相关的信息,转移农保关系并结算个人账户余额。

3.人员转入复核

转入地在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后,进行该操作。

注:县内各村转移只需变更人员基本信息,不需要办理转移业务。跨县转移必须办理转移业务,办理的顺序是:第一步:拿转出地提供的函到转入地进行人员关系转入的办理,其中,转入明细信息是系统自动生成的。第二步:人员到转出地办理人员关系转出手续,并由转出地打印个人账户明细表与关系转移单。并由转出地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账户的转移。第三步:转入地办理人员转入复核业务。

四、缴费管理

1. 缴费提醒

查询新农保系统中截止查询时间当年未缴费人员名单(可按村也可按公民身份证查询个人情况)

2. 补缴申报

个人如需办理补缴业务,到所在乡镇填写申请表,乡镇操作员进行初审,将信息录入系统并通知缴费人员缴费金额让其将款项存入存折。

注:选择补缴年数、档次即可补缴,缴费类型默认为“一次性补缴”。

该模块是针对在制度实施年月起,超过45岁人员可进行的一次性补交。

3. 补缴申报回退

已办理补缴申报业务,但没有缴费到账信息的人员可回退办理的补缴申报业务,此模块也可进行批量回退。

4. 集体补助申报

村集体货其他经济实体对参保人员缴纳新农保费用进行补助,乡镇级工作人员将《集体补助表》录入信息系统。

注:只有当年缴费人员才可进行该操作,且如果每人金额不尽相同,不能使用批量录入

5. 村集体补助申报回退

已进行集体补助申报但未缴费划账可办理村集体补助申报回退业务,可同时对多个村批量回退。

6. 代缴最低标准人员缴费实收

全省约定统一的对全额财政补贴人员的补贴到账时间,对代缴最低标准人员统一进行缴费实收。

7. 特殊身份补贴参数维护

维护县区的不同特殊身份类型对你更的补贴金额。补贴金额包含缴费补贴和待遇发放补贴。

8. 个人缴费按村汇总

9.个人缴费明细表打印

10补缴汇总统计

11被征地人员缴费申报

12财政补贴汇总

五、待遇拨付

1. 到龄通知

按月通知下月到龄人员信息。交各乡镇协管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2. 新农保待遇初审

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于当月20日前报乡镇级操作员,在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待遇初审业务并将材料递上报给县级操作员。

3. 新农保待遇复审

县级操作员在核实材料并按有关规定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后,确定其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可办理复审业务

4. 待遇领取核定表

在新农保待遇复审通过后,可打印待遇领取核定表。

5. 新农保待遇领取公示表

对按月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查询(以村为单位),若需要公示可打印人员清单。

6. 初审回退

当待遇初审后发现某些错误,可直接办理初审回退业务。

7. 复审回退至初审

待遇审核后发现错误,直接回退至初审前的状态。

8. 到龄人员基本信息维护

根据身份证号查询,查出该到龄人员信息,并对到龄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维护。

9. 原享受待遇人员新增

对使用系统前的原享受待遇人员的新增信息功能。

10. 原享受待遇人员新增回退

对原享受待遇人员新增业务进行回退。

11.实付处理

代发机构按期向经办机构反馈实付情况,社保机构将根据反馈情况记录是否成功标志,不成功可再次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支付。

12.报盘信息查询

13.待遇申请

14.批量修改发放机构信息

15.被征地农民待遇一次性领取处理

16.被征地农民待遇初审

17.被征地农民待遇复审

六、待遇管理

1. 新农保待遇重算

当对该人员信息数据进行修改影响计算待遇结果,可重新根据新数据计算待遇。

2. 待遇停发

参保人员由于生存状况不明或入狱等情况需要停发新农保待遇的可办理此项业务。

3. 待遇续发

参保人员刑满或失踪生还等情况,按原领取待遇继续发放,但停发期间不再予以补发。

4. 人员待遇零星调整

正常领取待遇人员政策调资后发现各别人员待遇漏调、错调或单个人员待遇有误时,根据相关规定或文件调整其待遇,若经办时间晚于应调整时间,则补发待遇

5.人员待遇批量调整

主要用于调整固定、临时待遇等。可根据已制定的条件查询人员清单并惊醒批量调整。

6. 特殊身份变更待遇调整

调整由于人员特殊身份变更而引发的待遇单独或批量调整。

7. 待遇补扣发处理

对待遇计算有更改或出错人员在此模块进行补扣发处理。

8.应付计划单据打印

该模块是针对应付计划单据的打印功能。

9.待遇享受情况统计

可按月按乡统计待遇享受信息。

8.特殊补扣发回退

对待遇补扣发业务发现错误后进行回退的业务。

七、系统管理

1.修改密码

八、统计报表

1.统计报表1

2.统计报表2

3.统计报表3

九、综合查询

1.个人年帐户查询

2.个人账户明细信息查询

3.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4.人员变更信息查询

5.人员登记信息查询

6.人员综合信息查询

7.人员缴费信息查询

8.人员补缴信息查询

9.养老待遇拨付明细信息查询

10.到龄人员变更信息查询

11.在线操作员查询

12.应付计划单据打印

13.当年人员缴费信息分类查询

14.待复核信息查询

15.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查询

16.待遇领取人员年帐户信息查询

17.政府代缴人员查询

18.新农保拨付计划查询

19.(社区)信息查询

20.特殊群体信息查询

21.特殊补扣发信息查询

22.终止参保人员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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