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经常深入住户职工家中,了解掌握各种纠纷隐患,发现隐患苗头进行汇报,避免纠纷矛盾扩散激化。
二、按照抓早抓小的原则要求,针对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特点,积极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不得相互推诿。
三、坚持每月一次纠纷排查会议,全面分析和掌握各种矛盾纠纷,根据性质、特点,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和措施。
四、对于发生的矛盾纠纷,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疏导,严禁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简单处理,重大纠纷及时请示汇报。
五、对隐瞒不报工作失职、掌握不了矛盾纠纷,酿成群体性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发生的,根据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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