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中国残联关于实施“共享芬芳”文艺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文联发[2015]196号
【发布部门】中国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5.12.03
【实施日期】2015.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文联、中国残联关于实施“共享芬芳”文艺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文联发[2015]196号)
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动员广大文艺家、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助残志愿服务,发挥文艺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中国文联、中国残联联合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共享芬芳”文艺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艺助残 共享芬芳 共圆中国梦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