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年提现限额10万元对境外正常提现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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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代金融》2018年第07期
新年伊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点评:随着居民收入增加,有出国旅行计划的人越来越多,消费购物时免不了需要现金,此次通知发布后,会对个人境外取现有何影响?10万元人民币够用吗?据有关部门统计,2016年81%的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低于3万元人民币。因此,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既可以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需求,又能抑制少数违法违规人员大额提取现金。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不会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目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便利化支付工具,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通知》主要是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变银行卡外汇管理基本框架和个人用汇政策,个人持卡境外消费不受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业内人士提示,个人在境外提取现金时应合理规划,避免出现超过年度额度提取现金。个人在境外提取现金也应注意保障自身权益。一是合理规划用汇需求,减少携带和使用大额现金,避免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受类似抢劫等不法侵害。二是注意用卡安全和信息保护,避免银行卡被他人盗用,影响正常交易。三是依法合规使用银行卡,不借用他人银行卡规避额度管理,也不向他人出借银行卡,避免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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