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废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做好公司废品管理工作,规范废品处理流程,同时最大程度的避免公司资源浪费,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废品的处理工作。
三、权责:
1、公司生产部门判定是否为废品(生产部门申报,财务审核);
2、财务部门做好收款、出门证办理及废品价格监督;
3、公司库管负责监督各类废品的出售;
四、内容:
1、所有废品要指定存放地点,分类存放;
2、废品存放要与公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区域分开,存放地点要做明确标示,由库管定期清点;
3、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及无法再次利用的边角料经生产车间确认为废品后,由专人负责在本班下班前堆放至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
4、公司仓库、财务对废品鉴定存在异议或数量存在异常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
5、所有废品要根据其产生速度,物理性质定期出售,以保证有足够的存放空间且不影响公司的安全生产;
6、出售废品时必须有财务部和仓库人员全程跟踪;
7、收购商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关于外来人员的管理规定(如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办公及生产区域、不得在公司乱逛等);
五、工作流程:
1、废品堆积数量达到要求后,由生产车间联系废品收购商;
2、财务部审核收购商报价,并通知其前来取货;
3、财务人员监督废品过磅及数量清点并做好记录;
4、财务部门核对回收价格,收款后为收购商办理出门证。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