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19 下载该word文档
新形势下卷烟打假工作的新思考
一、深入实际 积极探寻假烟暗流花样百出的轨迹
1.1、“狡兔三窟”:为逃避打击,迷惑执法人员,减少被查获后的经济损失,不法烟贩往往将假烟分藏在几个窝点,且窝点大多选择在城郊结合部、特困企业库房、城中村居民区和较为偏僻地段,以及与烟草经营无关的“超市、品牌店、美容院”,并以“出手大方、为人厚道”为幌子骗取存储方的信任。在销售过程中,烟贩也颇费心思,从不固定从一个窝点发货,一般以打的、骑摩托车或自行车的方式送货,时常以电器、鞋帽、食品、玩具等物进行伪装。
1.2、“蚂蚁搬家”:随着烟草、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烟草打假协同力度的不断提升,烟草市场打假的稽查力度和频率也在不断的增加,尤其是专卖人员不定期地突访、巡查和联检,令不法烟贩提心吊胆,这样便迫使他们只能将假烟囤积于窝点内,要想上门推销或送货,他们也只能将假烟化整为零一条一条地送,如同“蚂蚁搬家”一样,再也不敢向过去那样大张旗鼓,招摇过市,以免被逮住。
1.3、“网络运作”:近年来,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在体制创新、流程改造、信息收集、案件处理、政府联动、打点破网等方面的确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必须承认,地区之间、单位之间、部门之间的不平衡现象依然突出。这就为假烟流通提供了“东方不亮西方亮”的便利条件,让不法烟贩有机可乘。况且,不法烟贩原本就沆瀣一气,联系紧密,为牟取共同利益,对抗检查,他们自发形成了“存、供、销” 团伙化,“订、配、送” 网络化经营模式。给烟草打假增加了难度。
1.4、“克隆招牌”:糖、烟、酒连锁店的设立是为了更好的规范烟草经营秩序,也只有在征得糖酒公司和烟草专卖局的同意后,才能办理连锁店入网经营手续。可一些不法烟贩为了误导消费者,擅自在店外挂起“糖、烟、酒连锁店”的招牌,并通过富丽堂皇的装饰以假乱真。更有甚者,有的店铺就直接打出了“名烟名酒专卖店”或“名烟名酒名茶特卖店”旗号。不法烟贩无论是“克隆招牌”还是“创新旗号”其目的就是吸引顾客,误导消费,以假乱真,坑害消费者。
1.5、“偷梁换柱”: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真假烟,烟草部门在其销售的每条烟上都打上了经营户专有的户名和代码。对此不法烟贩时常如法炮制,购进假烟后,采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将经营户专有的户名和代码打在假烟上,使假烟“旧貌换新颜”。消费者买后一旦发现有假,找店老板理论时,这个“心怀鬼胎”的家伙就会强词夺理地推责于烟草部门,如此这般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烟草部门与消费者的关系带来负面影响,严重损害烟草部门的形象。
1.6、“乔装运输”:主要特征就是不法烟贩对假烟进行伪装后,通过货运部以零担托运的方式对假烟进行运输。在办理托运时,他们时常用虚假的身份资料及联络方式与货运部签订运输协议,或是约定货到自提,所以一旦卷烟被查扣,往往无法找到真正的当事人。加之近年来国家治理公路“三乱”,规定了除公安、交警外,其它部门不得上路设卡检查,所以目前利用这种形式非法运输假冒卷烟的现象日趋频繁。
1.7、“回收调包”:不法烟贩以富丽堂皇的名烟名酒店为招牌,以便民、利民为幌子,明曰帮助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回收和调换等价物品,暗地里却干着调包的勾当,非法牟利。就是不法烟贩将事先购进的假烟放于隐蔽处,待顾客上门退烟和调换等价物品时,他佯装拿烟仔细观察,趁客户不注意,迅速调包,将自己的假烟当作客户的真烟讨假还价,故意压低价格,一旦价格谈不妥,他就将自己的假烟当作客户的真烟退还给客户,如此这般顾客被蒙了,还不知情。
1.8、“诡秘操作”:随着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大,卷烟市场秩序的日趋规范,许多销售假冒烟的非法分子为提高生存能力纷纷转入地下,其作案手段、方法更趋多样化、隐蔽化,如把仓库与店面分离,化整为零,分散销售,实行电话预约、送货上门,柜台单包摆样。其网络呈家族化、组织化、严密化的趋势,即以亲戚、朋友、同乡等形式发展销售假冒烟网络,从事售假活动,并且分工明确,组织严密。销售假冒烟手段、方法的狡猾隐蔽及假冒烟地下销售网络的家族化、组织化、严密化对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日常查处带来一系列难题。
二、努力实践、认真思索假烟销售屡禁不止的原因
2.1、制售假烟有一定的市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任何能立足于市场的事物都与市场有相互的需求,假烟的形成离不开市场这个基础。由于生产企业调整了卷烟结构,既压缩了低档烟的生产,提高了中、高档烟产量,这就为假烟制造者提供了充足的原料来源。加之消费者消费水平变化不大,许多烟民难以承受中高档卷烟的消费,这就为以中低档烟为主的假冒卷烟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市场空间。其二,卷烟品牌变化频繁,制作工艺突飞猛进,真真假假很难辨别,因而,消费者时常误把假烟当作真烟,加之市场检查力度不够,这就给假烟制造者和销售者提供了销售市场。其三,卷烟市场低档卷烟供应的缺口,给制假贩假分子腾出低档卷烟市场空间,从一定意义上讲,这就给造假者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所以说,卷烟结构比例和供需失调是假烟制售的市场根源。
2.2、执法的局限性是假烟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由于卷烟打假的职权有限,“检查难、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追究难”等五大难题一直束缚着专卖人员的手脚。因而,市场检查只能采用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在联合执法过程中,专卖管理部门不仅出钱出物,还时常处在“低人三分,矮人三等”尴尬境地,卷烟打假似乎是烟草部门的“家事”。因而,大大削弱了打假的合力。加之,不法分子的违法经营手法日趋隐蔽、多变、复杂、高明,其通讯工具、运输方式、配送手段、经营技巧日趋不可琢磨,如果专卖管理人员不采取相应应变措施,也只能“望假兴叹”。要知道 束缚着专卖人员的手脚的不仅仅是执法的局限性,还表现在;一是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二是日常的市场巡查监管不到位;三是涉及高档卷烟经营的楼、堂、馆、所的专项整治不到位;四是执法的处罚力度不到位;五是监管责任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六是执法者素质不到位。
2.3、假冒烟高额经济利润的诱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规范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商品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而卷烟作为特殊商品,由于实行垄断经营,从而确保了其具有较高的利润空间(垄断利润)。马克思曾说过,如果有200%的利润,就会有人甘冒上绞刑架的风险。就“中华烟”而言,
目前高档烟市场中“中华烟”是最畅销的一种,每条烟市场售价在400